安徽省质监局稽查总队三人携手索贿 原支队长昨受审
昨日,胡某涉嫌受贿罪一案在包河区法院开庭审理。案发前,胡某曾担任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总队二支队支队长。安徽商报记者获悉,胡某仅是省质监局腐败窝案的一员。除了独自非法收受他人钱财17万元之外,胡某还伙同稽查总队的两名同事张某、王某某,以筹措办公经费的名义,向芜湖市和贵池市的两家企业索取现金8万元。目前,张某和王某某已被另案处理。胡某今年44岁。据了解,2008年4月,胡某被任命为省技术监督局稽查总队二支队支队长,一直担任该职务直至案发。今年5月30日,胡某因涉嫌受贿罪被长丰县检察院决定监视居住,6月7日被该院决定刑事拘留,同日由长丰县公安局执行拘留。昨日,该案在包河区法院开庭。根据检方指控,胡某共涉及六项犯罪事实。根据检方指控,胡某还伙同张某、王某某,以筹措办公经费的名义,先后向芜湖市富鑫钢铁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某某、池州市贵航制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某某索取现金共8万元。而记者了解到,张某和王某某都是省质监局稽查总队的成员,且担任重要职务。目前,张某和王某某均被另案调查。
检方认为,被告人胡某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现金8万元,非法收受他人钱财17万元,其行为已经触犯刑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因案情复杂重大,法庭将择期宣判。(张兰 徐海燕 周丝韵 戴文静 李进)
检方指控胡某涉及六项犯罪事实
2010年6月,胡某在对芜湖市富鑫钢铁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该公司提供帮助,后多次收受公司董事长王某某现金70000元;
2010年6月,胡某在对池州市贵航制品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过程中,多次收受公司副总经理陈某某购物卡计15000元;
2011年8月,胡某在对马鞍山市力生耐磨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过程中,多次收受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某某现金67000元;
2011年3月,胡某在对马鞍山市江南钢铁制品厂进行执法检查过程中,多次收受该厂负责人赵某某现金11000元;
2009年4月,胡某在对安庆市太湖县周天国铁件加工点执法检查过程中,收受周某某现金5000元;
去年10月,胡某在对宿州市安徽中元化肥股份有限公司执法检查过程中,收受公司总经理孔某购物卡2000元。
安徽省质监局稽查总队三人携手索贿 原支队长昨受审http://ah.anhuinews.com/system/2013/10/24/006172184.shtml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都是任务惹得祸:'( 警钟长鸣! 该!!!!!!! 另案处理是什么意思》? 5,6年只有17万,划不来。。。。。。。。。 严惩这些质监败类! 省稽查局哪有任务可言,有任务他就没法再收了。 金钱就和“大烟”一样,用在医药上可以治病,用在个人手里“可以要命”!管好自己吧!别栽了跟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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