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 国家认监委关于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检总局 国家认监委关于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公告》(2014年第6号联合公告)2014-01-23
2014年第6号
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关于机动车儿童乘员
用约束系统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现决定对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
自2015年9月1日起,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标注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自2014年9月1日起,委托人可以向指定认证机构提出认证产品的认证委托。
特此公告。
质检总局 国家认监委
2014年1月22日
http://www.aqsiq.gov.cn/xxgk_13386/jlgg_12538/lhgg/201401/t20140123_394842.htm 还有大半年时间做准备,到查处还有1年多时间 经过认证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谁负责? lh3023 发表于 2014-1-24 15:5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经过认证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谁负责?
谁生产谁负责。 mengzhilang 发表于 2015-6-26 11:1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谁生产谁负责。
监管责任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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