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烧自我 发表于 2014-4-11 20:40:40

取消垂管

取消垂管后,我们市县局还有执法权和管理权吗?《质检总局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省级以下质监行政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上说的认证认可收归省级管理。

西雨 发表于 2014-4-12 23:21:05

我在网上搜索了这个意见,是原先2011年的国务院48号文件,其实这个文件早就没执行了。应该以现在的文件为准。

简岩 发表于 2014-4-13 10:29:56

西雨 发表于 2014-4-12 23:2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在网上搜索了这个意见,是原先2011年的国务院48号文件,其实这个文件早就没执行了。应该以现在的文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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