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hd1965 发表于 2014-10-2 14:59:31

关于广汽日野汽车有限公司与国家轿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沆瀣一气以虚假混凝土搅拌

关于广汽日野汽车有限公司与国家轿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沆瀣一气以虚假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整车产品定型检验报告骗取工信部车辆公告的检控举报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与信息化部:
本人经缜密调查研究,发现广汽日野汽车有限公司制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04》关于最大允许总质量限值规定的不合格混凝土搅拌运输车产品。
本人将该企业上述违法行为举报至广东省质监局,经广州市从化质监局现场执法检查发现国家轿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为该企业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整车产品出具了检验结论为“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定型检验报告。
  经本人再三要求,广州从化质监局向本人公开了上述定型检验报告之一。详见附件,编号为QA13001QH6661的广汽日野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汽车整车产品定型检验报告。
在本人对报告进行仔细研究后确认,该报告谬误百出,系检验结果数据和检验结论存在明显错误的虚假检验报告。详细分析见附件《国家轿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编号为QA13001QH6661的广汽日野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汽车整车产品定型检验报告存在的若干问题》。
经本人结合广汽日野汽车有限公司官网资料和网上发布的产品说明材料的深入分析研究,确认广汽日野型号为YC5250GJBFS2PM4的搅拌桶几何容量(报告中几何容积)为20.5立方米的3轴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整车产品的实际搅动容量(报告中搅拌容积/有效容积)为12.0立方米,不符合:
——国家强制性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04》关于最大允许总质量限值的强制性规定;
——《车辆产品《公告》技术审查规范性要求汽车部分2012版》的第2.3.1条关于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搅拌容积的限制性规定(搅拌容积≤〔载质量(千克)÷混凝土密度(2350千克/立方米)〕×110%)。
广汽日野获得的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整车公告系其与国家轿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合谋以虚假整车产品定型检验报告向有关机构和部门骗取。
敬请工业与信息化部依法对此展开全面调查,撤销其以相同或类似手段骗取的整车产品公告。
敬请工业与信息化部依照《信访条例》第二十一条“有关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转送、交办的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书面告知信访人,并按要求通报信访工作机构。”的规定,依法在15日内受理并书面告知信访人。
敬请工业与信息化部依照《信访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在60日内办结”(最长不得超过90天)并书面回复信访人的规定,依法办理该信访事项并书面回复本人。
敬请工业与信息化部在调查终结后,将全案移送国家质检总局,要求其依照《产品质量法》对涉案企业实施处罚,并责令企业实施召回。
敬请工业与信息化部在调查终结后,将全案移送国家认监委,要求其按照《认证认可条例》对涉案企业和认证机构以及检验机构实施处罚,并撤销涉案车型3C强制性认证证书。
敬请工业与信息化部在调查终结后,将全案移送公安部,要求依据《刑法》140条的规定追究广汽日野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伪劣商品罪,并依照有关法规撤销涉案车辆的牌照。
敬请工业与信息化部在调查终结后,将全案移送交通运输部,要求其依照有关法规撤销涉案车辆的营运证。

qhd1965 发表于 2014-10-2 15:00:51

国家轿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编号为QA13001QH6661的广汽
日野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汽车整车产品定型检验报告存在的若干问题

一.        使用标准方面存在的问题
该报告第1页引用的试验依据“QC/T667—2000《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技术条件和试验方法》”存在错误。
现行有效的标准有:
QC/T667—2000《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技术条件》;
QC/T667—2010《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技术条件和试验方法》;
GB/T26408—2011《混凝土搅拌运输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六条“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在公布国家标准之后,该项行业标准即行废止。”的规定,QC/T667—2000《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技术条件》和QC/T667—2010《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技术条件和试验方法》在GB/T26408—2011《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公布后已经自行依法废止,在检验活动中应依法选用国家标准。
二.        附录C试验结果中罐体有效容积存在的问题
1.        罐体有效容积不是标准术语,标准中没有该参数,应使用标准中规定的参数“搅动容量”。
QC/T667—2010《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技术条件和试验方法》和GB/T26408—2011《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对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基本参数的规定是一致的,包括最大总质量、搅拌桶搅动容量、搅拌桶几何容量。
2.        报告第8页中“罐体有效容积”检验结果应该是该检验报告第12页倒数第5行依据罐体外形尺寸及安装倾角所计算出的“罐体的实际搅拌容积V=6m3”,而不是“5m3”。
3.        罐体有效容积检验计算所依据的罐体安装倾角应是实际检验测量所得,而不是根据厂家提供的未经确认真实与否的数据进行计算。的要求。
三.        关于检验结论存在的问题
1.        检验所得的罐体有效容积为6 m3”,不符合按照车辆产品《公告》技术审查规范性要求(汽车部分)2012版依据额定载质量计算所得的不得大于5m3的法定要求。
2.        报告第9页检验所得的罐体几何容积为20.539 m3,不符合标准规定的搅拌桶几何容量不得大于11.6 m3的国家标准要求。
3.        搅拌桶填充率=6/20.539=29.2%,不符合标准规定的搅拌桶填充率应小于51.1%的国家标准要求。

qhd1965 发表于 2014-10-5 09:35:52

综合分析广汽日野官方网站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技术数据和公告数据,证实“广汽日野8×4产品介绍”所明示的搅拌容积数据是真实的,获得其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产品的确凿证据。
型号为FS2PKUM-GQW   的3轴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几何容积为12.8 m3”,公告搅拌容积为5.6 m3”。
型号为FS2PMUM-GQW   的3轴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几何容积为15.1 m3”,公告搅拌容积为5.2 m3”。
型号为YC5250GJBFS2PM4 的3轴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几何容积为20.5 m3”,公告搅拌容积为5.0 m3”。
型号为YC5310GJBFY2PU的4轴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几何容积为20.5 m3”,公告搅拌容积为6.0 m3”。

上述数据序列中我们可以发现两个奇怪的现象:
其一是:同为三轴车,随着车型的更新换代,搅拌桶几何容积(几何尺寸)不断增大,但公告搅拌容积不随之不断增大,反而不断减小。
其二是:相同几何容积(几何尺寸)的搅拌桶,装在3轴车上,公告搅拌容积是5.0 m3”;装在4轴车上公告搅拌容积就变成了6.0 m3”。
这种费尽心机和成本(整备质量增加)不断把搅拌桶做大,目的只是为了装载货物的量更少的技术创新,实在让人难以理解。其真实目的在于掩盖实际总质量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违法事实。
    通过下表的分析可见,“广汽日野8×4产品介绍”明示的搅拌容积计算填充率更符合通行标准。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关于广汽日野汽车有限公司与国家轿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沆瀣一气以虚假混凝土搅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