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bggio 发表于 2014-10-14 17:42:10

Z:南阳市出台《关于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南阳市出台《关于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2014-10-09 17:05
近日,南阳市出台《关于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宛政56号),全面启动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通过改革着力解决食品监管职责交叉和监管空白等问题,充实和加强基层监管力量,构建符合我市市情、科学合理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进一步提高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水平。

《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整合监管职能和机构,加快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格局,并按照层级部署了改革任务。

市级,将原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工商部门、质监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和药品管理职能进行整合,并划转相应的机构、编制、人员,组建新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对食品药品实行集中统一监管;同时加挂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承担本级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区级,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卧龙、宛城分局仍作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派出机构,在卧龙区、宛城区政府的统一组织、协调下,依法做好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二合一”或者“三合一”的方案对监管力量进行整合。可将食品药品监管、工商、质监部门职责进行整合,组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也可将食品药品监管、工商部门的职责进行整合,划入质监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组建县工商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工商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挂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承担本级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乡(镇)级,采取更名或者挂牌的形式完善监管体制。各县可将基层工商所更名为市场监督管理所或工商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分别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县工商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派出机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卧龙、宛城分局所辖的工商行政管理所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牌子,业务上受市工商部门、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双重管理。

村级,在农村行政村和城镇社区设立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可由农村行政村和城镇社区“两委”成员兼任,承担协助执法、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宣传教育等职责,可给予适当补贴。

《实施意见》还对落实市、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监管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市、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平稳有序推进本地区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按省委、省政府要求,尽快完成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改革工作。

铁血丹心 发表于 2014-10-14 21:30:56

乱了。。。。。。。。。。。。。。。

天堂--天堂 发表于 2014-10-15 07:38:37

乱象丛生,怎一个乱字了得

hsaqsiq123 发表于 2014-10-15 08:55:44

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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