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名无鸣 发表于 2015-1-16 14:56:15

江苏省质监局稽查人员已参公管理

http://www.315club.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3647

AB.C210 发表于 2015-1-16 15:31:39

恭喜,恭喜。为自己争取了合法权利。

silenthunter 发表于 2015-1-16 16:02:41

恭喜恭喜,参公管理是《公务员法》106条规定的,不能违法。

亮剑质监 发表于 2015-1-16 16:26:44

祝贺!!!!:victory:

零等星 发表于 2015-1-16 17:00:24

我们这里公务员、参公人员比其他事业人员工资要少多了,有啥可喜的。:o

山水书生 发表于 2015-1-16 17:13:46

八字还没有一撇呢!

山水书生 发表于 2015-1-16 17:14:27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月亮妹妹 发表于 2015-2-6 16:58:22

空头文件,没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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