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名无鸣
发表于 2015-1-16 14:56:15
江苏省质监局稽查人员已参公管理
http://www.315club.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3647
AB.C210
发表于 2015-1-16 15:31:39
恭喜,恭喜。为自己争取了合法权利。
silenthunter
发表于 2015-1-16 16:02:41
恭喜恭喜,参公管理是《公务员法》106条规定的,不能违法。
亮剑质监
发表于 2015-1-16 16:26:44
祝贺!!!!:victory:
零等星
发表于 2015-1-16 17:00:24
我们这里公务员、参公人员比其他事业人员工资要少多了,有啥可喜的。:o
山水书生
发表于 2015-1-16 17:13:46
八字还没有一撇呢!
山水书生
发表于 2015-1-16 17:14:27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月亮妹妹
发表于 2015-2-6 16:58:22
空头文件,没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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