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料少量可以处罚吗
近日执法人员到一饲料生产企业检查,发现有一批次饲料少量,标明每袋40千克,实测每袋少量0.25千克,生产日期为4月份,企业辩解说是因为水分挥发造成的少量,请问这种情况如何处理。 不能这么简单认定,定量包装计量检测也要出具检测报告的才能定性 zjqmh 发表于 2015-5-14 09:4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不能这么简单认定,定量包装计量检测也要出具检测报告的才能定性
有定量包装商品计量检测报告,平均每袋少量0.25千克,现在企业提出是水分挥发。 根据产品的水份测算,不可能是水分挥发造成的。可以检验产品的水份进行对比,让其心服口服。 jlzh 发表于 2015-5-14 10:5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根据产品的水份测算,不可能是水分挥发造成的。可以检验产品的水份进行对比,让其心服口服。
非常正确! 操,涨姿势了,水份进行对比:P 依据计量法、定量包装方面管理规定,直接处罚,不存在水分比对,内在质量的检验。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对生产、销售的定量包装商品进行计量监督检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计量监督检查时,应当充分考虑环境及水份变化等因素对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产生的影响。 检验时应把水分影响考虑进去,既然企业提出,诉求是合理的,就责令改正,复查时如果不合格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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