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法(修订送审稿)》开始征求各省意见
国务院法制办组织各省级政府法制办开始征求省政府相关部门对《计量法(修订送审稿)》修改意见。此修订送审稿与总局公布的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有几处修改:删除“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计量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计量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将第四章商品量、能源计量改为计量结果管理,有几项处罚在上限额度上比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有所降低。 计量法(修订送审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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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无所谓的狼 于 2015-8-5 10:54 编辑我觉得这个《计量法(修订送审稿)》里,缺少了旧法诸如强制检定按照“就近送检”和按照“经济合理”性送检这些比较重要基本精神,加上该送审稿说明在省级范围内授权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都可以自由申请检定,会对未来市县一级的法定计量技术机构产生巨大影响。 估计等大家退休后,才会完成修改。 计量技术机构人员应该公务员化,这个有写吗
计量技术机构人员应该公务员化,这个有写吗这个肯定不会有:lol cxlf 发表于 2015-8-5 15:2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计量技术机构人员应该公务员化,这个有写吗
还公务员,市县级计量所传说要推向市场。 计量技术机构人员应该公务员化,这个有写吗:P:P这是痴人说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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