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尔质监 发表于 2016-3-21 12:06:13

请教一个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案子

本帖最后由 阿拉尔质监 于 2016-3-21 12:11 编辑

某企业农药生产许可证于2014年6月5日减项:百草枯水剂。现发现其产品生产日期为2014年6月29日。问:1、能否按无证生产处理;2、总局关于无证生产如何的解释或者文件有没有明确的?

另:自2014年7月1日起,撤销百草枯水剂生产许可证、停止生产。

            问:2014年7月1日后,生产的百草枯是否属于违法,是否能按照《产品质量法》处理?
{第二十九条生产者不得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第五十一条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的,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榆树钱 发表于 2016-3-22 09:11:29

按理说只有生产许可证撤销或者注销才能视为无证,而不是生产许可证到期即视为无证。
这方面不清楚,欢迎大家讨论。

单峰驼 发表于 2016-3-22 09:57:22

农业部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公告
第1745号
为维护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确保百草枯安全生产和使用,经研
究,决定对百草枯采取限制性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核准百草枯新增母药生产、制
剂加工厂点,停止受理母药和水剂(包括百草枯复配水剂,下同)
新增田间试验申请、登记申请及生产许可(包括生产许可证和生
产批准文件,下同)申请,停止批准新增百草枯母药和水剂产品的
登记和生产许可。
二、自2014年7月1日起,撤销百草枯水剂登记和生产许可、
停止生产,保留母药生产企业水剂出口境外使用登记、允许专供出
口生产,2016年7月1日停止水剂在国内销售和使用。
三、重新核准标签,变更农药登记证和农药生产批准文件。标签在原有内容基础上增加急救电话等内容,醒目标注警示语。农
药登记证和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在原有内容基础上增加母药生产企
业名称等内容。百草枯生产企业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请重新核
准标签、变更农药登记证和农药生产批准文件。自2013年 1月 1
日起,未变更的农药登记证和农药生产批准文件不再保留,未使用
重新核准标签的产品不得上市,已在市场上流通的原标签产品可
以销售至2013年12月31日。
四、各生产企业要严格按照标准生产百草枯产品,添加足量催
吐剂、臭味剂、着色剂,确保产品质量。
五、生产企业应当加强百草枯的使用指导及中毒救治等售后
服务,鼓励使用小口径包装瓶,鼓励随产品配送必要的医用活性炭
等产品。
国家质量监督    农 业 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检验检疫总局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单峰驼 发表于 2016-3-22 10:15:06

本帖最后由 单峰驼 于 2016-3-24 10:15 编辑

个人觉得应根据《产品质量法》:生产者不得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以2014年7月1日为节点。
但淘汰产品通常看发改委的目录,可以讨论一下。

jlzh 发表于 2016-3-23 08:50:52

文件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撤销百草枯水剂登记和生产许可、停止生产。其产品生产日期为2014年6月29日,没有过错。该企业农药生产许可证于2014年6月5日减项,是什么意思?是撤销?变更?如是撤销,也属于提前撤销。严格讲,不属于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

阿拉尔质监 发表于 2016-3-23 15:33:14

单峰驼 发表于 2016-3-22 10:15
个人觉得应根据《产品质量法》:生产者不得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
但淘汰产品通常看发改委的目录,可以 ...

从总局网站查询说是减项换证,估计就是把百草枯的项目去掉了。反正查不到百草枯的内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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