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自建自用LNG储存罐我们质监部门如何处理?
我市燃气公司来局举报,说一企业私自安装LNG设备,要我局查处。并讲我市和燃气公司签订有专营协议,其他企业不得涉入燃气行业。我局如何应对? 1、燃气这块,质监局仅仅管设备,并不是重点,真正的监管部门是建设局或者建设局下属的公用事业局,燃气经营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这才是重中之重。只有具备了这几个证书,质监局才能发放气瓶充装许可证或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2、关于专营协议,这个问题同样也是公用事业局的,因为每个县市都有燃气规划,燃气规划的事情同样是建设局或者公用事业局的监管事宜
3、作为应对,你可以建议该企业找公用事业局,问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燃气经营许可证办理没?这才是大头。如果木办理,质监局同样不受理充装事宜
4、私自安装方面,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要求回复吧 受教了谢谢 这是明摆着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充装活动,直接立案查处就行了 法条上有,直接调查取证,调查终结报局里,其他的就不是办案人想的了。 我们只管设备,只要不充装就不需要办证 看是否使用,经营。 燃气的经营许可不属于我们管理。我们只要查证其罐体是否属于许可生产并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是否经许可安装和告知,使用单位是否办理了使用注册,是否有管理和操作人员并取得相关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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