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shicai 发表于 2018-9-19 09:53:50

省局委托省电视台在天猫旗舰店买样抽取样品,不合格能不能直接处罚?

省局委托省电视台在天猫旗舰店买样抽取样品,不合格能不能直接处罚?
各位大神:我是基层所的一名执法人员,收到市局科室一份不合格报告,报告上显示:检测类别为产品质量共治市场返溯。委托单位为某电视台生活频道。抽样者 抽样基数 抽样时间 都没有。抽样数量5个。检测结果为不合格。我们基层所能不能拿着这份不合格报告直接对生产企业进行处罚(天猫旗舰店注册公司也是生产者。)

sushicai 发表于 2018-9-19 09:56:37

基层所提出:不能直接处罚。根据《国家质监检疫总局令第133号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此次如果当监督抽查的话,是不符合抽样规则,所以只能仅仅当一个线索而已,基层所去企业进行执法抽样。如果直接。科室里要求立案处罚。基层所担心会被行政复议,到时候没人为基层所撑腰了。不知道各位大神有何意见。

阿成007 发表于 2018-9-19 16:49:56

两个方面来看:1是抽样过程不符合有关监抽规定,程序违法违规,不能处罚!二是产品检验不合格,倒是可以进行损害赔偿;并以此进行线索,规范开展监抽检验,如不合格即可依法处罚。

196821993 发表于 2018-9-19 17:26:21

楼上正解!!!

小楼一夜听春雨 发表于 2018-9-20 07:37:52

直接怼回去!!!!!!!!

howord 发表于 2018-9-25 14:22:49

这属于瞎搞,瞎创新。

mlm001 发表于 2018-9-25 15:10:24

这个不符合监督抽查的情况,《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组织监督抽查的部门应当根据监督抽查计划,制定监督抽查方案,将监督抽查任务下达所指定的部门或者委托的检验机构。第十五条抽样人员应当是承担监督抽查的部门或者检验机构的工作人员。抽样人员应当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有关规定,并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抽样工作。

因此,不能依据该办法处置。只能依据此线索,对相关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有必要对类似产品再次抽样送检,按程序办理。

单峰驼 发表于 2018-10-15 15:41:25

总局搞的电商执法打假也是差不多的流程,也做了不少案件。
证据有缺陷,只能做线索,需到企业进一步核实。
根据司法解释,对双方认可的证据,法院予以采信。所以对于检验报告,只要企业认可,而且有其他证据辅证,是可以作为处罚依据的。
如果企业有异议,按照产品产量法的规定,企业有举证责任,证明其出厂销售的是合格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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