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zwy1023 发表于 2006-9-14 05:29:00

[公告]"文学天地"管理规定

  你好!朋友,首先感谢你支持"文学天地",谢谢!
  文学天地是大家的,我想大家应该热爱她,支持她,帮助她,这样我们才能维持一个良好的空间和氛围。为了让"文学天地"良好发展下去,特制定"文学天地"的管理规定如下:

  一、鼓励原创。汉语博大精深,不必拘泥于词藻华丽,遣词优美。但须思想健康、有真情实感,弘扬正气、杜绝邪气,歌颂真善美、鞭挞假恶丑。只要出自于你心底的话,我们认为都是美的!原创帖会得加分奖励。
  二、支持转载。希望大家能转载好的触动心灵的文章,只要感动了你,你就有理由贴出来和大家一起分享!
  三、多发讨论。每位朋友在发帖的同时,请关注浏览其他朋友的帖子,并给予热诚中肯的评点,可褒可贬,各抒己见,以利于互相支持鼓励、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四、突出特色。"文学天地"要与其他版块区别开来,与文学无关的,请发至"八小时以外"等栏目。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您看帖回帖就是对"文学天地"最大的帮助,但严禁灌水,谢谢!

莫夫 发表于 2006-9-14 06:02:00

支持斑竹工作~期待文学天地红红火火,多出精品。

mlm001 发表于 2006-9-14 07:41:00

坚决支持新版主的工作!!

aqsiq_sy4261545 发表于 2006-9-14 18:02:00

祝贺你成为斑竹,我会坚决支持你的工作。

szwy1023 发表于 2006-9-14 18:09:00

谢谢各位的支持。请多关照噢。。。。

mzye 发表于 2006-9-15 01:30:00

呵呵,LZ当“官”了,恭喜恭喜

西雨 发表于 2006-10-14 18:00:00

呵呵......看见了,这是老斑的宣言书!

盈盈一水间 发表于 2006-12-25 19:05:00

才女

xszjrqf 发表于 2007-3-7 19:22:06

一定支持新斑竹的工作

wubin 发表于 2007-3-27 19:02:51

我也来支持一下,呵呵,希望老版主多多指点,不吝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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