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祥 发表于 2007-2-7 00:49:00

[转帖]质检总局:“年货”食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

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糖果行业的健康发展,春节前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部分“年货”食品进行了国家监督专项抽查。其中,糖果食品共抽查了北京、上海、浙江、山东、江苏、福建、广东、湖北、河南、海南等10个省、直辖市88家企业生产的100种产品,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8%。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

1、个别产品微生物指标超标。强制性国家标准GB9678.1-2003《糖果卫生标准》对各类糖果的微生物指标进行了严格规定。抽查中有个别产品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超标。其中有1种凝胶糖果的菌落总数实测值达到39000cfu/g,是标准限量值的39倍(凝胶糖果中菌落总数不得超过1000cfu/g)。

2、个别产品重金属铅含量超标。强制性国家标准GB9678.1-2003《糖果卫生标准》规定,糖果中铅含量不得超过1mg/kg。抽查中有个别硬质夹心糖果的铅含量超标,实测值为2.21mg/kg。

3、少数产品还原糖含量不合格。抽查中有少数产品还原糖含量超标。糖果中还原糖应在一定的范围内,还原糖含量偏高会使糖果吸潮,糖果表面发黏和浑浊,失去原有光泽,不耐贮存。

4、个别产品干燥失重不合格。抽查中有个别产品干燥失重不合格。干燥失重的高低影响到糖果的软硬程度,与加工工艺密切相关,不同类型的糖果其干燥失重指标要求也不一样,干燥失重低使糖果偏硬,影响口感,高则易粘牙且不利于贮存。

5、个别产品蛋白质含量未达标。抽查中有个别产品蛋白质含量不合格。蛋白质含量低的产品直接影响到乳脂糖果的风味和口味,主要是在生产过程中减少了乳制品的加入量。

6、部分食品标签标注不规范。主要是产品名称不规范,未标注产品类型或标注的产品类型与实际产品不符。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并限期整改。按照扶优治劣的原则,对抽查中质量较好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要大力宣传,扶优扶强;对质量较差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要予以曝光,以引导消费。同时要加大对生产企业的监督力度,切实从源头抓好质量,促进糖果产品质量整体水平的提高。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转帖]质检总局:“年货”食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