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祥 发表于 2007-2-18 18:40:24

化妆品《规范》将公布 市面“问题标签”随处可见

“快速见效”、“排毒”、“抗衰老”……商家常在化妆品上使用这些字眼来“俘获”爱美的女性。由卫生部制定的《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规范》将于近期出台,上述此类用语都将被视为虚假夸大,明令不得在化妆品标签上使用。记者近日采访发现,市场上标签标识不规范的化妆品不在少数。有专家表示,依目前的市场状况来看,《规范》正式实施后,国内化妆品将迎来一次大的改头换面,所以还会给化妆品生产企业一定时间作为过渡期,以降低企业损失。
    “问题标签”随处可见

    在汕头市区长平路的一家商场看到,各种品牌的化妆品令人眼花缭乱,价格从十几元到数百元不等。某品牌抗皱系列产品中的复颜抗皱紧肤霜和复颜抗皱紧肤眼霜就直接把“抗皱”这一禁用字眼用于产品的命名,某知名品牌的控油抗老化啫哩霜使用的“抗老化”、“控油”等词也不合规范;一些抑制粉刺类产品写着杀菌、排毒等字样。不仅如此,一些进口化妆品也可见类似“速效补水”、“紧致肌肤”、“抚平皱纹”等字样。此外,如“高效润唇膏”、“全方位激活、全面升级”、“改善内分泌”、“×天减肥见效”等等违禁词语比比皆是。当记者问到有关新规范时,化妆品专柜的销售人员大都表示尚未听说过这个规定。

“特效”、“全效”禁用词近百个

    去年的SK-Ⅱ等事件让消费者更加注重化妆品的安全。此次《规范》明确规定,化妆品标签上禁止标注的近百个词包括3大类:特效、高效、控油等虚假夸大用语;除菌、排毒、抗皱等明示或暗示对疾病的治疗作用和效果;丘疹、荷尔蒙、抗生素等医疗术语等。此外,《规范》还要求喷发胶等气雾器产品、沐浴乳等泡沫浴类产品的标签上要标注警示语,化妆品名称标注要准确,原则上应包括商标名穴或品牌名雪、通用名和属性名。不能使用产生混淆、误导消费者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标注方式。

    采访中,对于这一新规,许多消费者均表示欢迎。从事教师工作的郑女士讲,化妆品事关“面子”问题,市场也很大,出台法规对其进行管理是大势所趋。不少女性朋友以前总是冲着“抗皱”、“祛斑”等字眼去选择化妆品,但用过之后却没有多大效果。化妆品一般都是价值不菲,如果能杜绝虚假夸大的广告语,以后就不会白花冤枉钱了。

    慎购“特效”化妆品

    据美容专家孙女士介绍,一些小厂商正是看中了化妆品这个行业的利润,纷纷投入到化妆品领域,打出“特效”、“高效”等字眼吸引消费者。其实,大多数小品牌根本就不像其所宣传的一样有效果,更有甚者还加入了一些有害化学物质。因此,消费者在选购化妆品时一定要谨慎。购买时,看清外包装上的证号,特别是生产许可证号、卫生许可证号等。另外,厂址、联系电话,说明书,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限期使用日期,都要齐全、明晰。在选购化妆品时,最好到大型的商场或是品牌专卖店去购买,这样才能在质量上更有保障。




文章来源:汕头经济特区报社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化妆品《规范》将公布 市面“问题标签”随处可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