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QS上演中国第二个“国家免检产品”事件
警惕QS上演中国第二个“国家免检产品”事件理由为:
一、本质相同:QS英文全称:QualitySafety,译为中文“质量安全”,取得QS(生产许可)认证必须标注QS和“质量安全”中文字样,表明该产品及生产商经过质检部门检验认证,该生产商生产的产品百分之百“质量安全”,成为一种质量安全保证和认证。“国家免检产品”,获得该称号,即表明该企业的产品经过质检部门检测质量过硬,一般不需要抽检,免于国家质量监督检查和抽检。
二、保证效应相同:两者都是作为国家政府职能部门的质检部门代表或变相代表某生产商向全国消费者作出或变相作出的质量安全承诺,意思皆为:“这个产品是百分之百质量安全的,全国人民请放心的吃(用)”。
三、自古无奸不商,为商作人品保证,真是大胆,实在是大大的不幸。
在社会主义市场体制不完善、市场法律法规不健全、惩戒手段不科学、中国商业领域诚信缺失、道德沦丧甚至部份人性缺失的环境下,为广大生产商向全国人民保证某某产品“质量安全”,这是政府部门的越位、错位,也是政府部门不明智的有悖市场规律的不成熟的的举动。
以“三鹿”为代表的中国龙头乳业奶粉事件证明,与不法份子一条绳、嗅味相投,为不法份子担保、承诺人品和信誉,投其所愿,必将出现第二个“国家免检产品”制度闹剧,这只不过是时间的问题。
质检部门监督管理产品质量的体制和机制是该回归理性和本位的时候了
[ 本帖最后由 土著猎 于 2008-9-22 20:19 编辑 ] QS名字取的不好,但和免检本质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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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牛奶要一律上QS了,与免检只是程度不同 在2007年3月,中国江苏和山东两企业输往美国的宠物食品,在当地诱发大量猫狗死亡。之后调查显示,这两个企业部分出口的小麦蛋白粉和大米蛋白粉中,违规添加了三聚氰胺。事发后,中国相关产品短期内在多个国家遭禁,“中国制造”受到质疑。为此,农业部专门发文,将三聚氰胺、羟甲基羧基氮等非蛋白氮添加剂,定性为非法添加剂,“禁止在任何饲料生产中使用”。由此,在饲料中使用三聚氰胺被认定为违法行为,属于农业部严厉查处的对象。与此同时,农业部颁布了对饲料中三聚氰胺的测定标准,这意味着饲料一旦被检测出超标准三聚氰胺,即为不合格。
其时,质检总局也采取了相应的紧急措施。2007年4月下旬,从173家植物源性蛋白出口企业抽取了399个样品进行检测;开展全国质量监督专项抽查,抽查包括奶粉、香肠、方便面等12类800批次食品。后据质检总局透露,两项检测均未检出三聚氰胺。
随后,质检总局将三聚氰胺列入食品出口法检范围。不过并未在同时规定要对在国内销售的食品进行法检。
《财经》记者采访北京市进出口检疫局一位负责人得知,中国出口的产品分为法检产品与非法检产品。“那些关系到人的健康安全、卫生环保之类的产品被列入强制检验范围,即法检范围。不涉及这些方面的产品,列入抽查范围。”这意味着,在毒宠物食粮事件曝光后,作为重要的主管部门,质检总局并没有采取最严厉措施,杜绝国内食品中添加三聚氰胺的可能性。 有QS不代表免检~我们执法部门一样可以进厂检查和监管~免检就不一样了,进去的难度就大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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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不这样认为吧,总之要吸取免检教训,不得把QS用于广告宣传。 QS应该说只是一种取得行政许可的标识,而不应该是:“这个产品是百分之百质量安全的,全国人民请放心的吃(用)”。 无论那种监管都无法保证食品100%安全,我们要大力纠正QS是质量安全食品的错误观念,QS只代表企业能生产出合格产品,具备生产能力,不代表其他任何东西,我们原来从上而下的宣传其实都是错的.很有必要通过广大媒体向消费者予以澄清. 原帖由 土著猎 于 2008-9-22 19:52 发表 http://bbs.cnqol.com/images/common/back.gif警惕QS上演中国第二个“国家免检产品”事件
理由为:
一、本质相同:QS英文全称:QualitySafety,译为中文“质量安全”,取得QS(生产许可)认证必须标注QS和“质量安全”中文字样,表明该产品及生产商经过质检部 ...
我也有这个感觉。 不是免检,不过有点XXXXX总局监制的感觉,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