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xzljsjd 发表于 2009-4-23 08:44:40

考勤制度

为确保我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取得实效,提高学习效率和质量,确保达到人员、时间、效果三落实的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对象为县局参加学习实践活动的全体干部职工。
二、整个学习实践活动期间,应自觉遵守学习纪律,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活动,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活动现场。
三、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学习期间请假,必须履行有关手续。普通党员干部请假,须由县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王强副局长批准;党员领导干部请假须由周天生局长批准。
四、出勤实行本人签到。每次学习活动开始10分钟以内,学习人员都要在考勤表上签到。局办公室负责出勤考核工作,并将考勤情况定期公示。不得以任何理由他人代签。确因特殊情况,发生迟到或早退的,应主动说明情况。无故不参加活动达半个工作日或不签到的,视为旷工。每个人的考核情况在评议阶段,将进行汇总并公示,作为民主评议参考。
五、本办法从第一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之日起执行,到集中学习活动结束之日终止。

xqm243256 发表于 2009-4-23 09:01:12

大家都在学习哟,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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