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玫瑰 发表于 2010-6-25 11:22:00

一封举报信牵出乌鲁木齐市质监局贪腐案三人落马

6月23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检察院获悉,乌鲁木齐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原质检处处长李中、原副局长张彤、原质检处副处长刘煊因犯贪污罪、受贿罪,于近日一审分别被判五年半、两年和十个月的有期徒刑。

    2009年2月,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检察院接到一封举报信,信上称乌鲁木齐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管理混乱,有人利用担任乌鲁木齐市质检协会职务之便受贿。经过缜密侦查,办案人员发现该局质检处处长李中有重大嫌疑。

    经核实,2006年至2008年,李中利用担任乌鲁木齐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检处处长及乌鲁木齐市质检协会秘书长的职务便利,将部分企业产品交由新疆建材非金属质检站进行定期检验或委托检验,先后3次共收受新疆建材非金属质检站副站长姜某的贿赂共计人民币115760元。

    随后,办案人员又查实,2003年至2008年期间,经预谋,该局副局长张彤、质检处处长李中分别以支付劳务费为由,用税务机关代开的劳务费发票在财务部门报销的方式,侵吞公共财物63922.6元。同时,张彤伙同质检处副处长刘煊,用同样的报销方式,侵吞公共财物70781.4元。

    2009年3月6日,李中被逮捕。他向办案人员感叹道:“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混乱,想不出事都难啊!”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法院查明,在2005年至2009年期间,张彤、李中、刘煊多次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受贿。如,2008年3月5日,乌鲁木齐市质检协会在乌鲁木齐市一家大酒店举办理事换届选举,张彤指使李中将收取的5万余元会员费截留不入账,而办成两张该大酒店的消费卡,两人共同在此挥霍;2008年12月,张彤利用单位搞福利购买羊肉之机,将价值5000元的羊肉提货券侵吞。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彤、李中、刘煊部分行为属于违纪,且退赃积极,最终认定张彤个人侵吞公共财物10710元,伙同李中侵吞公共财物2万元,伙同刘煊侵吞公共财物1万元。李中个人侵吞公共财物22686元,伙同张彤侵吞公共财物两万元,刘煊个人侵吞公共财物1.2万元,伙同张彤侵吞公共财物1万元。3人均构成贪污罪。

    同时,被告人李中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15760元,被告人刘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9000元,两人均已构成受贿罪。遂作出以上判决。(记者李昀霞 刘一楠)

lsq75814 发表于 2010-6-25 11:52:11

教训啊教训
深刻啊深刻
质监啊质监
杯具啊杯具
学习啊不要

jxlkt 发表于 2010-6-25 12:00:01

哎!又是几个蛀虫呀!

yzzjj 发表于 2010-6-25 12:31:23

可怜,腐败数额还比不上个小村长

火车 发表于 2010-6-25 12:51:05

区区十余万,太不值得了,勿以误小而为之。

质监小勇士 发表于 2010-6-25 13:19:06

说真的,看了这个新闻只是觉得悲哀。处长和县长一个级别。为了贪污10几万就坐牢。。。不值得。。。


莫伸手。安心工作。

菩提树 发表于 2010-6-25 14:21:33

这个破单位,贪污都贪不了几个钱,传出去让人家笑话!

qzcxc 发表于 2010-6-25 14:49:59

这个单位!一个处级,贪污都贪不了几个钱!何况有更多的科级、科员,有几个钱让你贪?让人家笑话!

jhloveln 发表于 2010-6-25 14:50:42

贪污的根源还是工资太低了,西北这里的质监系统公务员也就2000多的工资,其他什么也没有,不贪污从哪里养活家

dark1976 发表于 2010-6-25 14:54:22

这事,去年就知道了。

他们胆子有点点大,区局想保也保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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