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局发发这类文件吧
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预算管理规范工作行为的通知信息来源:计划财务科技处 发布时间:2010-12-22
各市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局各处(室、局)、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系统财务预算管理,规范工作行为,切实端正行业作风,现就有关事项作如下通知,望认真贯彻执行。
一、调整预算管理方式,以市州局为单位自行平衡本系统预算。调整的原则是:“人员工资统发,公用经费定标,非税返还补充,专项资金支持发展”。人员工资统发,是指由市州局统筹调控,对市州局及所属县区局人员包括离退休干部职工的工资及津贴补贴统一发放到位;公用经费定标,是指由市州局参照地方标准,结合本系统县区局实际,确定合理的公用经费标准;非税返还补充是指对工资及津补贴缺口部分以非税收入弥补,市州局所属事业单位可按现行工资政策执行,待全省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政策出台后,统一进行调整。各市州局在预算编制和执行中,对人员经费必须依据现行政策据实准确核定,足额纳入预算,确保按时发放到位。因非税收入返还不足,无法弥补财政经费缺口的县区局,市州局通过统筹调控非税收入返还资金的方式予以解决。
二、从2011年起,全系统不再下达非税收入考核指标,非税收入征收计划以省财政预算编制要求为基础,结合各单位实际征收情况自行确定列入预算。坚决禁止各级质监行政机构以任何方式开展有偿服务或变相开展有偿服务。
三、强化对各级质监技术机构及授权质检站的监督管理。认真执行国家质检总局下发的《委托检验行为规范》(试行),严格禁止与企业签订“一揽子”委托检验检测协议及强行签订委托协议;禁止只收费不检验或减少检验检测项目;禁止超范围开展检验检测活动,伪造检验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验报告,乱收费、多收费、强行收费等违规违纪行为。开展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质检总局关于《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的规定,坚决杜绝检验责任事故发生。
四、加强对各级挂靠协学会的监督管理。坚决禁止把行政业务转入社会团体;把行政事业性收费转入社会团体;利用行政权力依托社会团体开展有偿服务、强制收费、搭车收费、无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乱收费以及其他违反财经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行为。
各级质监部门要认真执行本《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加强预算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切实规范工作行为,努力树立质监系统良好的行业形象。
(此件发至县级局)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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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局也共同期盼着。 非税收入征收计划以省财政预算编制要求为基础,结合各单位实际征收情况自行确定列入预算本文来自: 中国质量热讯社区 http://bbs.cnqol.com中国质量热讯 -质量技术监督人士的网络家园! :L 好像财政越不咋滴的省反而执行的快,问题使我们也不咋地怎么连公务员工资都拨不齐,年年还在为钱奔波 期望很好,可惜领导们是装聋作哑。。。。。。。:@ :@ :'( :'(
现在就给你发一个!哈哈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预算管理规范工作行为的通知信息来源:计划财务科技处 发布时间:2010-12-22
各市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局各处(室、局)、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系统财务预算管理,规范工作行为,切实端正行业作风,现就有关事项作如下通知,望认真贯彻执行。
一、调整预算管理方式,以市州局为单位自行平衡本系统预算。调整的原则是:“人员工资统发,公用经费定标,非税返还补充,专项资金支持发展”。人员工资统发,是指由市州局统筹调控,对市州局及所属县区局人员包括离退休干部职工的工资及津贴补贴统一发放到位;公用经费定标,是指由市州局参照地方标准,结合本系统县区局实际,确定合理的公用经费标准;非税返还补充是指对工资及津补贴缺口部分以非税收入弥补,市州局所属事业单位可按现行工资政策执行,待全省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政策出台后,统一进行调整。各市州局在预算编制和执行中,对人员经费必须依据现行政策据实准确核定,足额纳入预算,确保按时发放到位。因非税收入返还不足,无法弥补财政经费缺口的县区局,市州局通过统筹调控非税收入返还资金的方式予以解决。
二、从2011年起,全系统不再下达非税收入考核指标,非税收入征收计划以省财政预算编制要求为基础,结合各单位实际征收情况自行确定列入预算。坚决禁止各级质监行政机构以任何方式开展有偿服务或变相开展有偿服务。
三、强化对各级质监技术机构及授权质检站的监督管理。认真执行国家质检总局下发的《委托检验行为规范》(试行),严格禁止与企业签订“一揽子”委托检验检测协议及强行签订委托协议;禁止只收费不检验或减少检验检测项目;禁止超范围开展检验检测活动,伪造检验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验报告,乱收费、多收费、强行收费等违规违纪行为。开展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质检总局关于《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的规定,坚决杜绝检验责任事故发生。
四、加强对各级挂靠协学会的监督管理。坚决禁止把行政业务转入社会团体;把行政事业性收费转入社会团体;利用行政权力依托社会团体开展有偿服务、强制收费、搭车收费、无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乱收费以及其他违反财经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行为。
各级质监部门要认真执行本《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加强预算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切实规范工作行为,努力树立质监系统良好的行业形象。
(此件发至县级局)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三日
本文来自: 中国质量热讯社区 http://bbs.cnqol.com中国质量热讯 -质量技术监督人士的网络家园! 这样的通知太好写了 现在就发一份:lol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预算管理规范工作行为的通知
信息来源:计划财务科技处 发布时间:2010-12-22
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局各处(室、局)、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系统财务预算管理,规范工作行为,切实端正行业作风,现就有关事项作如下通知,望认真贯彻执行。
一、调整预算管理方式,以市局为单位自行平衡本系统预算。调整的原则是:“人员工资统发,公用经费定标,非税返还补充,专项资金支持发展”。人员工资统发,是指由市州局统筹调控,对市局及所属县区局人员包括离退休干部职工的工资及津贴补贴统一发放到位;公用经费定标,是指由市局参照地方标准,结合本系统县区局实际,确定合理的公用经费标准;非税返还补充是指对工资及津补贴缺口部分以非税收入弥补,市局所属事业单位可按现行工资政策执行,待全省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政策出台后,统一进行调整。各市局在预算编制和执行中,对人员经费必须依据现行政策据实准确核定,足额纳入预算,确保按时发放到位。因非税收入返还不足,无法弥补财政经费缺口的县区局,市州局通过统筹调控非税收入返还资金的方式予以解决。
二、从2011年起,全系统不再下达非税收入考核指标,非税收入征收计划以省财政预算编制要求为基础,结合各单位实际征收情况自行确定列入预算。坚决禁止各级质监行政机构以任何方式开展有偿服务或变相开展有偿服务。
三、强化对各级质监技术机构及授权质检站的监督管理。认真执行国家质检总局下发的《委托检验行为规范》(试行),严格禁止与企业签订“一揽子”委托检验检测协议及强行签订委托协议;禁止只收费不检验或减少检验检测项目;禁止超范围开展检验检测活动,伪造检验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验报告,乱收费、多收费、强行收费等违规违纪行为。开展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质检总局关于《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的规定,坚决杜绝检验责任事故发生。
四、加强对各级挂靠协学会的监督管理。坚决禁止把行政业务转入社会团体;把行政事业性收费转入社会团体;利用行政权力依托社会团体开展有偿服务、强制收费、搭车收费、无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乱收费以及其他违反财经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行为。
各级质监部门要认真执行本《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加强预算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切实规范工作行为,努力树立质监系统良好的行业形象。
(此件发至县级局)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三日
本文来自: 中国质量热讯社区 http://bbs.cnqol.com中国质量热讯 -质量技术监督人士的网络家园!
[ 本帖最后由 笑三少 于 2011-1-6 20:42 编辑 ]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预算管理规范工作行为的通知
信息来源:计划财务科技处 发布时间:2010-12-22
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局各处(室、局)、各直属事业单位:
明年经济收入增加30%。
各级质监部门要认真执行本《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加强预算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切实规范工作行为,努力树立质监系统良好的行业形象。
(此件发至县级局)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三日 原帖由 w123j123 于 2010-12-29 15:03 发表 http://bbs.cnqol.com/images/common/back.gif
:L 好像财政越不咋滴的省反而执行的快,问题使我们也不咋地怎么连公务员工资都拨不齐,年年还在为钱奔波
这句话我倒是很赞成! 安徽省质监局(包括动物部、财务处),大权在握,少数人一贯作威作福,把基层不当人,再不划归地方,迟早还有人进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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