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深处 发表于 2011-4-20 16:34:08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QS)与产品认证制度的主要区别



一、制度性质不同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属于行政许可范畴,而产品认证制度则是合格评定活动。

二、设立依据不同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的法律依据是《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产品认证制度的法律依据是《认证认可条例》。

三、发证目的不同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的是保证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业产品的质量安全,贯彻国家产业政策,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协调发展。
    产品认证包括自愿性产品认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两种。
    强制性产品认证目的是保护国家安全、防止欺诈行为、保护人体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
    自愿性产品认证目的是提高产品质量和信誉、引导消费生产、促进国际贸易。

四、实施主体不同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实施主体国家行政机关(国家质量技术监督系统);产品认证实施主体经过国家认可的社会中介机构。

五、审查的依据不同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依据是国家发布的有关产品《工业产品生产实地核查办法》;产品认证依据是相关产品的技术规范、相关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或者标准。

六、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不同
    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完全由生产者承担;获得认证的产品,除了生产者承担质量安全责任,认证机构也要承担连带责任。

刘红 发表于 2011-5-25 07:53:18

这个还真得学习一下。

戈壁奇石 发表于 2011-5-25 08:19:42

好,学习了,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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