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浪在游戏 发表于 2012-3-13 11:32:42

人大代表韦飞燕建议加快药品电子监管实施进程

广西新闻网北京讯(特派记者佘鸿雁)消费者在药店买药时,如果用电子扫描枪读不出药品的“身份证”,那就说明是假药或者过期药,不能买……对药品实施电子监管,进行全程跟踪,能极大确保用药安全。“目前我国的条件已经成熟,我建议提前两年完成全品种覆盖。”曾经成功推动“制售假药一律入刑”的广西代表团韦飞燕代表今年建议:加快推进实施药品电子监管,让百姓用药安全早日得到更多保障。
尽快实现药品“身份证”全覆盖
药品的电子监管码,就像药品的“身份证”,在它们“出生”时就“佩戴”了。电子监管码的信息直接传输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信息网,它正处于生产到销售链条中的哪个环节,可以直接在网上查询。药品“走”到哪儿,网上信息就“跟踪”到哪儿,直到它被消费者购买。
我国已经开始让药品“佩戴电子身份证”,从基本药品开始,分批分步实施,力争到2015年前实现全品种覆盖。
“从技术层面和经济实力来看,我国应已具备全部实施能力,我建议全品种覆盖应该提前两年完成。每提前一年,对保障老百姓的生命健康安全具有重大意义。”韦飞燕代表说,加快推进药品全品种实施电子监管码,假药的生存空间会降到最低,同时也能较好控制套刷医保的问题。
盼“似药非药”现象得到关注
有的“云南白药”看上去与正宗云南白药没有区别,但仔细看包装上的小字,却是“食字号”。“这就是近年来比较突出的‘非药冒充药物’现象。”韦飞燕说。
随着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假劣药品打击力度地不断加大,市场上假劣药品逐渐减少,但另一种“新型假药”开始出现——它们不是完全仿冒某个品名、生产企业,可要说它是药,却没有药的批准文号,只有“消字号”、“健字号”、“妆字号”;说它不是药,宣传的“功能主治”上又符合药的特征。
在形成报告和建议前,韦飞燕进行了大量调研,她与公司的工作人员用了几个月的时间走访了全国市场上7100多家药店,发现其中涉嫌销售假冒、侵权产品的药店有1900多家,且这些药店中的90%以上是“非药冒充药物”的情况。
这种“似药非药”的情况在现实监管中,往往由于各部门分段管理而出现监管真空。比如,这些假药使用的不是药品批准文号,不属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管理范畴;“消字号”虽然应由卫生部门监管,但有些产品假冒“消字号”产品,其实它的批准文号并没有经过卫生部门批准,卫生部门监管有难度。韦飞燕代表建议“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牵头,加大对‘非药冒充药物’的处罚”。
曾尽力推动“制售假药一律入刑”
韦飞燕代表在2009年提交的议案中,建议修改药品管理法、加大对制售假药的惩治力度,因为“原来制售假药只有达到一定的数量,以及对人体造成伤害等前提下,才进行刑拘、判刑,力度不够大”。
韦飞燕的建议在刑法修正案(八)中得到体现,刑法修正案(八)对于药品安全犯罪的定罪与量刑都进行了重大修改和调整,为打击假药提供了法律保障。
2011年5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八)正式施行。原《刑法》第141条规定的“生产、销售假药罪”属于“危险犯”,《刑法修正案(八)》将该条款中“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才达到最低量刑标准的规定取消。只要是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即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将“危险犯”改为“行为犯”,加大了对制售假药的打击力度。

qqqqqq 发表于 2012-3-13 11:48:25

我希望有关部门又不要打着旗号乱收费!

海浪在游戏 发表于 2012-3-21 13:17:44

qqqqqq 发表于 2012-3-13 11:4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希望有关部门又不要打着旗号乱收费!

就是,该政府买单政府就买单,该企业买单企业就买单。

sdankey 发表于 2012-7-8 11:00:36

谢谢楼主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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