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不合格,是否可以复检?
请问,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检验不合格,企业是否可以要求复检?谁知见过上级的权威解释吗? 刚收到了国家局关于定量包装不合格是否可以复检问题的电话回复,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不检测不合复检问题没有明文规定。但一般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检测不合格问题不能复检,因为多数属破坏性的,比如检测大米要打开包装去皮。但个别定量包装商品可以复检,比如涉及个数、长度等定量包装商品。 没有见过有关的具体规定和解释,但个人理解是可以申请复检的。如果对净含量检验时当事人不在场,或者当事人认为使用检验方法不正确、仪器不准确、检验或计算有错误,按道理应该是可以申请复检的。
我们市局计量处说不能复检。因为水份隨时都可能挥发造成掉量,复检肯定与首次检验时计量不同(比如大米,化肥等商品)。 觉得就同食品的微生物指标一样吧。。应该是无需复检的项目,但是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对抽检结果有意义的。是享有申请复检的权利的。不需要复检和不能复检还是有区别的。。个人观点。 以前也有这样的疑问,也咨询过不少执法人员和检验人员,回答都是不能, 但拿不出依据,只是说是国家规定,定量包装检验属于破坏性检验,无法复检。 本帖最后由 漂流瓶 于 2013-3-20 10:32 编辑
我上午给国家局计量司(处)打电话咨询,计量司把我支到法规司(处),法规司(处)没有当时给我答复,说给我查询一下在回复我,等待吧…… 学习了,这个消息还是很重要的! 好麻烦的
不可复检,培训时老师讲过,应该是有规定的。
找找定量包装净含量检验规则,好像是1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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