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jmjf 2006-7-8 03:27
[讨论]流通领域3c处罚
流通领域3c处罚按《认证认可条例》六十七条,额度太大,无产品处理规定,并且《认证认可条例》无强制措施,产品只有按《技术监督案件办理程序的规定》登记保存七天,如按《行政处罚法》二十七条减轻处罚不是很适用。不知大家流通领域3c处罚是怎么办理的,有什么技巧?
sc2jjcx 2006-7-8 05:38
在流通领域3C执法的技巧:1.要选择比较大的经销商或总代理商,他们销量大怕爆光,能把生产厂调过来处理.让厂方出钱,处罚书对销售商下达.2.可以按照<<行政处罚法>>二十七条的规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案卷里要有证据显示符合减轻的条件.
wwrrpp1976 2006-7-12 15:51
知道了!!
龙哥 2006-8-15 19:01
按《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办规定》第25条规定:《目录》中的产品,未按规定实施认证的,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罚款,责令限期实施认证。对这部分产品后处理同样存在无强制措施的缺陷,但个人认为可抽检,以结果认定其合格与否,再行决定如何处理。
无名 2006-8-15 19:09
按《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办规定》第25条规定。流通领域查3c我认为不适合,我同意二楼的!
豪情万丈 2007-3-12 11:29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办规定》第25条规定与<认证认可条例>67条相抵触,该条已经自动作废.
[[i] 本帖最后由 豪情万丈 于 2007-3-12 11:32 编辑 [/i]]
菩提树 2007-5-25 13:24
大家都不懂,大家都装懂,大家都在查。我们还是按照5号令25条进行处理。
hxh2399 2007-6-19 16:35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办规定》第25条规定:《目录》中的产品,未按规定实施认证的,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罚款,责令限期实施认证。
本人认为该条款用在流通领域不是很适合,用在生产领域更为适当。建议用《认证认可条例》、同时用《行政处罚法》二十七条的规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要有证据显示符合减轻的条件.
zy稽查人 2007-6-19 17:30
同意二楼观点,最好调动厂家处罚,多查一些关系民生\社会影响大的产品.
dlzjyhj 2007-7-23 21:42
在流通领域查“3C”有一定的难度,尽可能不要从零售商开始,他们经营的产品品牌较杂,产品较少查处时不太好处理。那么你就应该从代理商、批发商下手,这些代理商、批发商都具有一定的规模,且大部分产品都是一些品牌货,比较好处理,且从源头抓起是对的,所以只要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行政执法,就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