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XQ750512 2008-8-29 10:33
丢人拉!
技术监督的糟烂事上了齐鲁晚报了!1
aqsiq_sy4261545 2008-8-29 10:38
什么事?什么时间的报纸?
岳许柯 2008-8-29 10:49
回复 1# 的帖子
早料到的事。
应对危机要尽快在合适的时间发出自己的声音,主动引导传媒,因为在事件的初始阶段可以利用消息掌握上的优势去抵御传言, 错失时机在事后被动地辩解、澄清什么的,太苍白了。
昨天那个小鸟 2008-8-29 10:59
[quote]原帖由 [i]岳许柯[/i] 于 2008-8-29 10:49 发表 [url=http://bbs.cnqol.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315926&ptid=44803][img]http://bbs.cnqol.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早料到的事。
应对危机要尽快在合适的时间发出自己的声音,主动引导传媒,因为在事件的初始阶段可以利用消息掌握上的优势去抵御传言, 错失时机在事后被动地辩解、澄清什么的,太苍白了。 [/quote]
:) :) :) :)
bztj 2008-8-30 15:39
个人眼中的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现状
工作上,其一,省级质监部门发发文儿,市级质监部门变变词儿,县级质监部门累掉魂儿。
其二,省级决定,市级传令,县级奔命。
待遇上,省级人腰包鼓鼓囊囊,市级人也能达小康,县级人收入不如地方。
机遇上,省级人晋升太方便,市级人把下边机会都占,县级人只有埋头苦干。
gzs1058 2008-9-10 08:16
总结的太好了
个人眼中的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现状
工作上,其一,省级质监部门发发文儿,市级质监部门变变词儿,县级质监部门累掉魂儿。
其二,省级决定,市级传令,县级奔命。
待遇上,省级人腰包鼓鼓囊囊,市级人也能达小康,县级人收入不如地方。
机遇上,省级人晋升太方便,市级人把下边机会都占,县级人只有埋头苦干。
xlt 2008-9-10 08:58
69种强制赋码产品45种属于食品
来源:齐鲁晚报 日期:2008-8-28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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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监管码不满的还不仅是仿伪企业,“电子监管网”的下游客户也多抱怨。
2006年以来,包括娃哈哈、可口可乐在内的国内外多家知名企业,曾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对电子监管码的质疑。
考察过多国产品质量控制体系的人士表示:连美国等发达国家都没能实施的技术,在生产制造业相对低级的我国,实施电子监管码技术本身就不成熟。
但质检总局一直在强势推进监管码工作。
2007年,质检总局就专门设立了“电子监管网推进工作办公室”。
该办公室副主任级别首要人物即为邬建平所在的食品生产监管司的副司长鲍俊凯。
值得注意的是,在质检总局强制要求必须在年内赋码才能上市的69种产品名单中,45种属于食品。
“从几次会议来看,邬建平分管的食品生产监管司不是直接负责监管码的单位,但是比较重要的配合单位。”业内人士表示。
xlt 2008-9-10 08:59
电子监管码一年获利2000亿
质检总局可得600亿,食品监管司司长疑涉案跳楼身亡
来源:齐鲁晚报 日期:2008-8-28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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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国检的第二大股东正是质检总局。
8月1日,检察部门约见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司长邬建平,次日,邬坠楼身亡。而就在8月1日——《反垄断法》实施首日,数家防伪企业起诉称:质检总局强制实施电子监管码的行为违法,涉嫌高达一年2000亿的利益输送。据了解,质检总局正在推进的电子监管码工作,涉及面最大的正是食品监管司分管的食品企业,食品企业亦多次表示反对。
人大常委会否决监管码制度
“删除”!
8月25日10时10分,新华社发出快讯: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正在审议的食品安全法草案删除了国家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实行监管码制度的规定。
得知这一消息,律师周泽迅速将该消息链接到网上四处传递。
三周前,8月1日,在周泽的代理下,4家防伪企业将涉嫌强制推行监管码的国家质检总局告上法庭,8月2日,食品行业圈就传出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司长邬建平涉案跳楼自杀的消息。
8月15日,国家质检总局新闻办人士向记者证实,8月初,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司长邬建平在非工作时间死亡,死因为“不慎坠楼”。
接近司法机关人士透露,8月1日,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反贪局工作人员曾在某宾馆约见邬建平,邬供述了其在京的多处房产和巨额现金。检方在其办公室和家中分别搜出约300万元和500万元现金。次日,趁工作人员不备,邬建平从宾馆窗户一跃而出,坠楼身亡。
国家质检总局新闻办对此说法未予回应。
质量监管工作网实为公司在运作
邬建平坠亡之时,正值防伪企业与质检总局闹到法院的关键时刻。
8月1 日,《反垄断法》正式实施首日,第一个成为被告的是国家行政机关——国家质检总局。
矛盾的焦点在于质检总局近年来大力推行的产品质量的电子监管手段。
2005年起,质检总局强制要求一些企业在产品上粘贴或印制“电子监管码”(下称“监管码”)。消费者根据监管码,可通过电话、网络等向政府质量监管的工作网——“电子监管网”查询产品类型、厂家、生产日期等信息,以此辨别真伪,政府部门也可对企业实时动态监控。
但实际上,公开资料显示,该网是由一家名为“中信国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中信国检”)的企业经营管理的。
在防伪企业看来,质检总局的做法有违公平:首先,质检总局通过不断发“红头”文件、“高层”开会形式,借助行政力量推广该公司的“电子监管网”。
其次,这家企业缺乏经验。公开资料显示,中信国检创立于2005年,此前并无防伪行业工作经验,2006年5月刚从美国甲骨文公司购入数据库软件。
“国内防伪行业发展十多年了,为什么非要用一家新成立的企业?”起诉质检总局之一的北京兆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龙刚表示。
质检总局竟是中信国检第二大股东
在防伪企业看来,质检总局是借保护食品安全之名谋取私利——公开资料显示,质检总局信息中心正是电子监管网的“运营商”——中信国检的第二大股东。
根据公告,中信国检成立于2005年1月,股东包括3家单位:中信21世纪电讯、中国华信邮电和国家质检总局信息中心。
上述三方股本比例分别为50%、20%和30%。中信国检每年收益多少呢?“这个电子监管网公共物流信息平台,将创造每年2000亿元的价值空间。”在中信21世纪2008年7月30日发布的年报中,公司主席王军如此描述。这意味着,质检总局每年至少将分得600亿元收益。
本组稿件据《新京报》
2290590 2008-9-10 14:49
:lol :lol :lol :lol :lol :lol :lol :lol :lol
tigerteeth01 2008-9-10 14:55
啥事洒?!大惊小怪!
rgine 2008-9-10 15:43
1、电子监管强制推行确实不对;
2、齐鲁晚报现在才登这些只能是哗众取宠,推销报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