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乐心情 2008-9-22 11:25
切实可行的案源信息,请有心的同行留意!
各地都有液化石油气生产单位,大家只需按照正常的抽样程序抽样检测液化石油气产品质量即可,操作很简单,我们这里查到的情况是大部分都添加过量的二甲醚(或许也可以掺入其他物质,我们这里没有遇到过), [url]http://baike.baidu.com/view/514270.htm[/url]二甲醚的概念,因为它的成本价格比液化气价格低,所以生产厂家为利益驱动会掺入过量的二甲醚,如果检测结果不合格即可处罚,我们这里处罚金额都在十万元以上,关键是搜集到进货单据和销售记录方面的证据,计算违法所得和确定货值金额 。有心的同行可以尝试一下,会有收获的,祝大家工作顺利!
wobuwanle 2008-9-22 12:25
各地都有液化石油气生产单位?
一般都没有吧.
气站就有阿,但是他们是购买别人的产品来给用户充装的.
就好像加油站,只能检查计量和特种设备...
快乐心情 2008-9-23 09:58
一般从生产环节出来的液化石油气是不会兑入二甲醚的,
因为产量巨大无需如此赚钱,恰恰是那些气站在充装过程
中才会加入二甲醚的,这样的行为应该是加工制作用于销
售的行为,而不仅仅是流通领域的销售行为,可以抽样检
测的,等拿到不合格的检验报告就掌握了主动权。:)
YXQ750512 2008-11-3 11:14
关于气瓶充装有关问题的通知 (质检特函〔2008〕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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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特函〔2008〕17号
关于气瓶充装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近期,部分气瓶制造企业和瓶装气体使用单位反映,一些气瓶充装单位存在向民用液化石油气中掺入二甲醚后充入液化石油气钢瓶,或在焊接气瓶中擅自加入不明化学添加剂后销售的行为,此类行为不仅严重违反了《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而且可能导致液化石油气钢瓶阀门漏气和焊接气瓶严重腐蚀,给气瓶安全使用带来了很大危险性。为了保证气瓶的使用安全,避免因瓶阀漏气或钢瓶严重腐蚀造成事故,现提出如下要求:
1、气瓶充装单位应严格执行《气瓶安全监察规程》中气瓶必须专用和不得改装使用的规定,设立专人对气瓶逐只进行充装前、后的检查,保证只充装与气瓶钢印标记一致的介质,不得在民用液化石油气中掺入二甲醚后充入液化石油气钢瓶或在焊接气瓶中擅自加入不明化学添加剂;
2、气瓶使用单位使用气瓶前,应对气瓶进行检查,对气瓶钢印标记和盛装气体性质的一致性进行确认,对经过改装的气瓶,一律不得使用;
3、各地要加强对气瓶充装、使用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一经发现经过改装的气瓶,应立即予以查封。对存在向液化石油气钢瓶中掺入二甲醚和焊接气瓶中加入不明化学添加剂等气瓶改装行为的充装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要按照《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的规定进行查处,避免因气瓶改装导致气瓶事故的发生。
请将此文转发至有关气瓶充装单位。
二〇〇八年三月七日
lin_zhihui 2008-11-3 11:40
以前也听一位执法打假高手说过,但还没有操作过,如果楼主能详细说一下办案过程就更好了。谢谢!
QXN001 2008-11-3 22:36
罚款有分成,有奖励,狠狠的罚他个倾家荡产。感谢国家的财政体制,多罚多返还。:lol :l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