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换君心 发表于 2010-7-15 11:41:09

汽修厂的汽车提升机是特种设备吗

汽修厂修车用的提升机是特种设备吗

cxlf 发表于 2010-7-15 13:33:11

严格来讲应该是的,属于特征设备目录里的好像叫‘空中车用作业平台’,好像叫这个吧,具体你去查下好了,但是这些设备有些高度没有达到2米,还有这块内容质监好像没有管理,主要是由于这些汽修厂属于交通管理部门管理,他们好像不太乐意质监管,所以质监也很难介入,如果要管你要看你质监的领导是否有这个魄力了

我最后查了下,应该是特种设备目录中的
4480,汽车起重机
也可能是
4880,升降作业平台

[ 本帖最后由 cxlf 于 2010-7-15 14:11 编辑 ]

hnzj 发表于 2010-7-15 13:55:57

目录上所列的几种升降机好象都不是修理厂的汽车举升机。

612501 发表于 2010-7-15 14:09:12

不该管的最好别插手,管好目录规定的就不错了!

cxlf 发表于 2010-7-15 14:13:09

据我调查起重量他是大于1吨的,但是它一般是用英国的“磅”作为度量单位,换算成国际单位应该大于1吨,高度有些高于2米,有些2米不到
我最后查了下,应该是特种设备目录中的
4480,汽车起重机
也可能是
4880,升降作业平台
这个我老早在关注了,只不过省里到市里都不想管,呵呵

shwen7521 发表于 2010-7-15 14:17:37

应属于“简易升降机”,见相关文件的解释:

关于起重机械专项治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质检特函〔2007〕901号
关于起重机械专项治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起重机械专项治理攻坚战的有关要求,两个多月来,各级质监部门认真部署,全面排查,发现并消除了一批事故隐患。为推进专项治理攻坚战的深入开展,现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关于技术资料缺失的处理
在用起重机械的技术资料至少应当包括总图、电气原理图、安装和使用与维护说明书。鉴于部分省已开展起重机械安装监督检验试点工作,凡试点期间安装的起重机械,还应提供安装监督检验资料;试点以外的地区,不要求使用单位提供安装监督检验资料。
使用单位应向原设计、制造单位索取缺失资料。索取资料确有困难的,使用单位应约请具有相应资格的起重机械改造单位进行必要的技术测试、改造,通过改造补齐技术资料。
二、关于在用起重机械无证制造、安装、改造问题的处理
根据《关于机电类特种设备办理许可证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质检法〔2004〕)164号),起重机械制造、安装、改造许可过渡截止日期为2005年3月31日。在此日期以前出厂、安装、改造的在用起重机械(含使用单位自制自用的起重机械),不要求提供相应的许可证书。2005年3月31日以后无证制造、安装、改造的在用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必须约请具有相应资格的制造单位或安装、改造单位进行评估判定并补齐技术资料。评估判定应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规定进行;评估结束后,评估单位应出具评估判定报告。
三、关于检验问题
符合前述规定,技术资料齐全并按要求进行了评估判定的,使用单位应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申报检验。检验要按照《起重机械监督检验规程》(国质检锅〔2002〕296号)的验收检验要求进行。其中,冶金起重机械的检验还应执行《关于冶金起重机械整治工作有关意见的通知》(质检办特〔2007〕375号)的规定。
四、关于办理使用登记
经检验合格的,使用单位应持补齐的技术资料、达到要求的评估判定报告、检验报告等,按照有关规定向质监部门申请办理使用登记。
五、关于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
起重机械的司机、司索和指挥人员必须持有相应项目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使用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起重机械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确定起重机械额定作业人员数量,并配备足够持证作业人员,保证持证上岗。
六、关于简易升降机的制造和使用
简易升降机是指以曳引机、卷扬机、电动葫芦、液压泵站或者电机作为驱动装置,通过钢丝绳、齿轮齿条或者链条拖动吊笼,沿垂直(或与垂直方向倾斜度小于15°) 井道内的刚性导轨运载货物的起重机械(已经纳入电梯、施工升降机范围管理的除外)。对简易升降机的安全监管,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一)停止简易升降机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的申请受理。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总局和省级质监部门不再受理简易升降机的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申请。已经取得许可的企业,在许可证书有效期内仍可从事相应活动,有效期届满后不予换证。
(二)各省级质监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在用简易升降机的监管措施。使用此类起重机械,必须满足下列基本安全要求:具有断绳保护、层门联锁保护,以及失电、短路、过载、断错相等电气保护功能;设置停层止挡装置或防坠装置、起重量限制器、行程极限开关、缓冲装置、防止人员靠近吊笼等安全保护装置;操纵机构必须设置在吊笼外面;必须在显著位置张贴严禁载人、额定载重量和检验合格等标识。简易升降机的定期检验周期为一年。七、关于在用起重机械 “八不检”的实施问题
总局《关于印发起重机械专项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质检特〔2007〕377号),对在用起重机械提出了“八不检”的要求,即:无证或超范围制造的不检验,缺少型式试验报告或型式试验报告未覆盖的不检验,无证或超范围安装的不检验,无证或超范围修理改造的不检验,未办理安装告知手续的不检验,未办理使用登记的不检验,主要部件或整机使用寿命到期的不检验,没有相应持证作业人员操作的不检验。在专项治理过程中,属于本通知规定的隐患治理工作,不受“八不检”限制,可以进行相关检验。除此以外,应严格执行“八不检”的规定。同时,检验机构在检验中发现严重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告知使用单位,并报告当地质监部门。
各地在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报告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日

shwen7521 发表于 2010-7-15 14:20:22

汽车举升机结构是有:曳引机、液压泵站或者电机作为驱动装置,通过钢丝绳、齿轮齿条或者链条拖动,沿垂直方向升降,额定起重量大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2m,同时该设备具有短路、行程极限开关及起升高度限制器

cxlf 发表于 2010-7-15 14:31:34

原帖由 shwen7521 于 2010-7-15 14:17 发表 http://bbs.cnqol.com/images/common/back.gif
应属于“简易升降机”,见相关文件的解释:

关于起重机械专项治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质检特函〔2007〕901号
关于起重机械专项治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根据国家质检 ...
你说的是简易升降机,和楼主说的不是同一种类的,简易升降机跟电梯差不多的,就是安全保护装置以及驱动不同罢了,一般为电动葫芦或者卷扬机

shwen7521 发表于 2010-7-15 14:33:05

请看质检总局对”汽车举升机的回复:

cxlf 发表于 2010-7-15 14:33:16

顺便说下
1 kg千克=2.205 lb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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