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要求行政执法信息统计
昨天去市局开会,传达总局质检执函(2010)60号,关于组织开展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信息统计系统应用工作的通知。要求从2010年9月1日起,在全系统正式使用新统计系统,所有行政案件都通过该系统上报。请问同仁:象使用了事业性收费票据的案件,能上报该系统吗? 国家局一套省局一套
市局一套
执法软件还真多,执法装备没有。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基础没打牢,头重脚又轻,基层没钱没编制,收费罚款任务重,预算完不成,工资不保证,什么监管与执法,工作全凭瞎糊弄.........,........., 总局先把装备全国统一配齐了再说事!
要不然,靠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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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同仁:象使用了事业性收费票据的案件,能上报该系统吗?事业性收费的票据能和案件扯上关系吗? 在视频的结束落款是这样的: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10年7月:lol
我们总局什么时候改名了:L 我看越整越乱了,而且还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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