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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广西桂林质监局监管食品不作为 [打印本页]

作者: 459120735    时间: 2014-1-19 10:51
标题: 广西桂林质监局监管食品不作为



作者: 459120735    时间: 2014-1-19 12:39
支持职业打假人
作者: 520520520boy    时间: 2014-1-19 19:56
本帖最后由 520520520boy 于 2014-1-19 20:18 编辑

不知道是不是敲诈钱财未遂,所以来到网上发帖企图制造事端。
作者: 520520520boy    时间: 2014-1-19 20:17
这些职业举报人是为了赚钱才进行举报,而不是出于社会公义。我曾经目睹过他们的举报信,几乎把所有能挨上边的法律法规全用上了,甚至涉及到环境、卫生、邮政,可谓是为了钱不所不用其极。让人恶心不已。希望版主把这些职业举报人赶出论坛,同时在成员加入时严格把关。有时案源被那些职业举报人拿去威胁企业,并从中牟利。
作者: 520520520boy    时间: 2014-1-19 20:18
自从食品安全法出台后,职业打假人是越来越嚣张,一个小问题绝对不放的。不给钱不罢休
作者: 459120735    时间: 2014-1-19 21:28
楼上是不是桂林局的啊
作者: 简岩    时间: 2014-1-19 21:45
本帖最后由 简岩 于 2014-1-20 09:07 编辑

1、受理举报后的最后处理结果,没有及时告知申诉举报人?这里的“及时,规定的时限是多少?
2、被申请人答复中所谓的信访条例第二十条,估计是笔误,应该是第二十二条吧?
作者: xlt    时间: 2014-1-20 08:27
支持职业打假人
不要盲目支持,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没有几个按的好心来为百姓打假。
接触过一些个所谓的打假人和小报记者,无良,良心喂狗了。
厂家的打假还是效果不错的。
作者: songjsh    时间: 2014-1-20 08:37
职业举报人对我们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工作也是个推动。同时也说明我们监督管理不到位。
作者: 风起的时候    时间: 2014-1-20 08:51
:(:(:(:(:(:(:(:(:(
作者: 沙漠金鱼    时间: 2014-1-20 08:54
职业打假人 我 看过很多这样的行政复议 全部是为了钱
作者: silenthunter    时间: 2014-1-20 09:12
什么事都是“过犹不及”。。。
职业打假人严格意义上不是“消费者”。

作者: 小熊找小熊    时间: 2014-1-20 09:21
songjsh 发表于 2014-1-20 08:37
职业举报人对我们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工作也是个推动。同时也说明我们监督管理不到位。

是职业打假人推动食品安全, 监管部门只为收钱,且不办事。
作者: hsqtsi123    时间: 2014-1-20 09:24
:@:@:@
作者: 乖乖猪    时间: 2014-1-20 10:27
简岩 发表于 2014-1-19 21:45
1、受理举报后的最后处理结果,没有及时告知申诉举报人?这里的“及时,规定的时限是多少?
2、被申请人答 ...

7日。《产品质量申诉处理办法》第六条 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产品质量申诉后七日内作出处理
、移送处理或者不予处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诉人。

作者: changyemu207    时间: 2014-1-20 11:42
对付职业 举报人已经多少次了。我的观点是坚决不予支持,但必须理性回复。按期限办事。没有必要完全按照他的要求去回复。我们是依法,不是依他说的法,仔细看法律条文,不要被他牵着鼻子走。
  还有就是我迄今遇到的职业打假人,没有一个说目的是为了食品安全的,他们的目的就是为了钱。大家一定要一条一条仔细看申诉处理办法,看到底哪种状态是需要我们调节的,哪种是需要流通处理的,千万不要认为让企业给钱就息事宁人,恰恰相反,他们会更加猖狂!!!所以我们一定要有理有据,认真处理一个后,以后就此办理就成了。
作者: bdh123    时间: 2014-1-20 11:48
2014年食品应该归药监局了,是省政府不作为才对
作者: 天行健    时间: 2014-1-20 12:20
国家立法机关还是非常支持无良的举报打假人士
作者: 飞翔飞跃    时间: 2014-1-20 14:24
职业打假人
作者: AB.C210    时间: 2014-1-20 15:57
恶意举报,扰乱是非,
作者: 简岩    时间: 2014-1-20 16:46
乖乖猪 发表于 2014-1-20 10:27
7日。《产品质量申诉处理办法》第六条 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产品质量申诉后七日内作出处理
、移送 ...

是指对被申诉举报人的最后处理结果,不是指对申诉举报函的收件答复处理时间。
作者: cwz56    时间: 2014-1-20 23:26
这个得顶起来呀!
作者: 459120735    时间: 2014-1-21 17:43
质监部门如果作为了,食品现象就不这么乱了,不是地方为了GDP牺牲食品安全的
作者: 459120735    时间: 2014-1-21 20:28
广西桂林质监局监管食品不作为,黄宏河将其复议,被依法确认不作为!
http://bbs.cnqol.com/thread-102515-1-1.html

作者: 质监忽悠    时间: 2014-1-22 09:11
把调查结果回复就是

作者: 459120735    时间: 2014-1-30 10:37
黄宏河太牛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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