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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三鹿原董事长田文华不服一审判决 确定提出上诉 [打印本页]

作者: 吉祥    时间: 2009-1-24 13:56
标题: 三鹿原董事长田文华不服一审判决 确定提出上诉
中新社石家庄一月二十四日电 (记者田张梦)记者今日从田文华辩护律师刘新维处证实,田文华不服一审判决,现已决定上诉。



该律师表示最迟二月一日将向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书。

  二十二日,石家庄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田文华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四百六十八万余元。宣判当日,田文华没有作出上诉表示,当庭未置一言。

  刘新维律师表示,二十三日会见田文华时,她做出表示对被判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存在异议,她认为自己应承担重大责任事故罪法律责任,故此决定提出上诉。

  刘新维律师称,按照法律程序,终审判决将由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至于改判概率目前不好评价。

  一审判决中,原三鹿集团四名高管均获刑,原董事长田文华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原副总经理王玉良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原副总经理杭志奇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原原奶事业部经理吴聚生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在此案去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公开审理时,田文华曾当日在庭上表示,向全国人民道歉,愿意接受法律制裁。
作者: shb88    时间: 2009-1-24 15:54
我觉得三鹿原董事长田文华应该判死刑,这样可以杀鸡给猴看呀!
作者: 亮剑质监    时间: 2009-1-24 17:32
上诉是老田的权力,依法维持原判就是。
作者: 冰雪山脉    时间: 2009-1-24 18:49
改判是很难的。。。。但这是田文华的权力啊。。。。。
作者: 星星的味道    时间: 2009-1-24 21:09
现在的情况是
敲山震虎虎不听,
杀鸡骇猴猴不看。

做法是杀虎,杀猴。


听某一政府一把手说的,觉得有些道理。嘿嘿
作者: wzwtotbt    时间: 2009-1-24 21:35
法律制裁罪当可诛!!!明知产品有害,继续隐瞒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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