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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yjd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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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区)质监部门是否具有强制性产品认证执法主体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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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6-3-22 09:59:16 | 显示全部楼层
72条没改啊~~~
 第七十二条 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地方认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实施。法律、其他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其他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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