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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最新消息,总局被告至北京一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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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10-31 13:50:27 | 显示全部楼层
大众速腾出现的质量问题,是设计缺陷。。。消费者完全应该依照《产品质量法》《汽车三包规定》等法律法规,依照法律规定维权。或者与大众协商解决方案,或者直接诉诸法律,上诉到质监部门寻求行政调解,或者直接诉诸法院,主张自己的权利。

但,速腾车主,对一起设计缺陷引起的质量事件,用上访、拉横幅给大众公司施加压力,没有奏效。
现在采取状告国家质检总局等方式通过行政部门给大众施加压力。

--------------对此,作为质量监督工作者应该认真分析,不能感情用事。

大众速腾用户:目的不是解决质量问题,而是要退钱、换新车。
大众公司:认为打个补丁,用帮衬的方式完全可以解决问题。不愿换车。
质监部门(总局):已经调查清楚,车辆存在设计缺陷,已经要求大众召回。

现在问题很清楚,速腾车主、大众公司对质量问题处理的态度迥异,双方要求差距甚大。。作为行政机关,完全应该建议双方走司法程序解决问题。
但是:速腾车主很明白,走司法,只能争取到换新的扭转梁,不会有什么好果子。。因此,夸大问题,将缺陷提升到安全隐患的高度,通过信访、上街游行,希望行政干预、媒体舆论介入,逼迫大众让步。

我个人认为:状告国家质检总局是车主造势!是赢得舆论关注!是无赖做法。。这种事情,必须坚持依法、走正当的司法渠道处理。
沙发
发表于 2014-10-31 13:57:45 | 显示全部楼层
速腾车主-----一群迷信德国技术的人。一旦个人利益受损,立刻翻脸。。。高喊“德国鬼子滚出中国”,这倒是让“日本鬼子偷偷地笑”。

这些消费者十分不地道。。。
大众公司也死水不怕开水烫,一副不在乎的架势,,拿出“帮衬”“补丁”的解决方案
硬座
发表于 2014-11-1 13:55:1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ayy 于 2014-11-1 16:34 编辑

总局被告上法庭----在法治社会,这是很正常的事情。

当被告、民告官---是法制的进步!

当被告不可怕,法院裁决才能辨明是是非非

还是看看法院的判决吧------我相信,国家局的法治水平,不会差到连这个小案子都败诉!!!


这帮车主,就是要舆论效果。造势而已
板凳
发表于 2014-11-1 22:51:50 | 显示全部楼层
站在车企的立场,逐利是本能,修理比更换,划算且合法。


终于找到对企业理解的朋友。。逐利是企业本能,出现问题,在法律范围用最小的代价,消除影响,这是正常企业的最正确做法。
总局没有什么不当,质量缺陷的原因已经作了分析和验证。依法做出召回,并等于默许大众的修理方案,也是依法行政,没有什么不妥。

问题出在车主,这帮不依不饶的消费者,出了质量问题,才知道被大众的营销策略骗了,用高价钱买了一辆很普通的车。。一旦知道被人忽悠,恼怒的大众速腾车主目的不是要解决问题,而是要换车、退钱。


问题还是出在中国特殊的消费市场。采用扭转梁也好,大众速腾的的**悬挂也好,较之独立悬挂,好处就是省钱,结构简单。。但代价是舒适度,大众化更没想到的问题是,这种悬挂设计在变形后带来的疲劳损伤缺陷,这明显是设计缺陷!!是不可预知的质量问题。

解决的办法很简单,就是依照《产品质量法》处理。。

但中国的特色国情--------老百姓不信法律,只相信上访。。老百姓不通过司法,而通过舆论达到自己的目的。。。。这是中国的悲哀,是时代的悲哀

国家局只能是受气的小媳妇。

但国家局绝对不能退缩,退了,不坚持依法处理,只能是带来更多的麻烦,后患无穷。
地板
发表于 2014-11-10 15:30:0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ayy 于 2014-11-10 16:53 编辑
消费者维权意识己经非常强了,


维权---是不是应该依法维权呀?
讨权的行为只要不违犯国家法律,怎么讨都行!!!!

同样的,大众公司采用“修”而不换,“修”而不赔的方式,任由消费者折腾,人家就是死猪不怕开水烫,仅仅答应“打帮衬、打补丁”这也不违反国家规定呀。。。速腾的消费者不是一样没招吗。
速腾车主要是有本事,干脆砸车。。在全国砸上100辆,大众肯定受不了。。。但速腾车主谁会舍得??

反正,速腾车主这头堵大众4S店,但人家大众的汽车销量,还是屡创新高!!仍然是加价提车,照样牛B哄哄。


解决问题,还是要用法治思维,依靠法律手段。。必须走司法手段,才可能真正解决双方争端。。
6
发表于 2014-11-10 15:33:1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是不是不知道或者不懂得中国的国情啊,让老百姓走正当的司法渠道处理问题--难于上青天啊!!!


中国国情就是可以无法无天呀??

难于上青天-----------难道就不去依法治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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