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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qhd1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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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轿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虚假广汽日野搅拌车型式检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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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10-30 19:10:5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国家轿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编号为QA13001QH6661的广汽
日野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汽车整车产品定型检验报告存在的若干问题

一.        使用标准方面存在的问题
该报告第1页引用的试验依据“QC/T667—2000《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技术条件和试验方法》”存在错误。
现行有效的标准有:
QC/T667—2000《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技术条件》;
QC/T667—2010《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技术条件和试验方法》;
GB/T26408—2011《混凝土搅拌运输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六条“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在公布国家标准之后,该项行业标准即行废止。”的规定,QC/T667—2000《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技术条件》和QC/T667—2010《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技术条件和试验方法》在GB/T26408—2011《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公布后已经自行依法废止,在检验活动中应依法选用国家标准。
二.        附录C试验结果中罐体有效容积存在的问题
1.        罐体有效容积不是标准术语,标准中没有该参数,应使用标准中规定的参数“搅动容量”。
QC/T667—2010《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技术条件和试验方法》和GB/T26408—2011《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对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基本参数的规定是一致的,包括最大总质量、搅拌桶搅动容量、搅拌桶几何容量。
2.        报告第8页中“罐体有效容积”检验结果应该是该检验报告第12页倒数第5行依据罐体外形尺寸及安装倾角所计算出的“罐体的实际搅拌容积V=6m3”,而不是“5m3”。
3.        罐体有效容积检验计算所依据的罐体安装倾角应是实际检验测量所得,而不是根据厂家提供的未经确认真实与否的数据进行计算。的要求。
三.        关于检验结论存在的问题
1.        检验所得的罐体有效容积为6 m3”,不符合按照车辆产品《公告》技术审查规范性要求(汽车部分)2012版依据额定载质量计算所得的不得大于5m3的法定要求。
2.        报告第9页检验所得的罐体几何容积为20.539 m3,不符合标准规定的搅拌桶几何容量不得大于11.6 m3的国家标准要求。
3.        搅拌桶填充率=6/20.539=29.2%,不符合标准规定的搅拌桶填充率应小于51.5%的国家标准要求。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4-10-31 10:42:06 | 显示全部楼层
dtm12365 发表于 2014-10-31 10:01
混凝土搅拌车的问题应该向总局投诉,不应该下放的基层。

总局明确回复,要求向属地质监局反应。

并依据信访条例规定,以越级上访为由,拒不受理举报。
硬座
 楼主| 发表于 2014-10-31 11: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qhd1965 于 2014-10-31 11:19 编辑

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是质检总局旗下认监委审查发证(计量认证证书,认可证书)。

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是由属地质监局认监部门监管的检测机构。

出具虚假型式检验报告的事,大概并不是该工信部门和公安部门管的吧?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4-10-31 19:04:31 | 显示全部楼层
dmvslm 发表于 2014-10-31 16:26
老贾,你提的观点都是悖论啊。把有些东西隐瞒了,你应该很清楚车辆产品《公告》技术审查规范性要求与GB/T26 ...

我可以真名实姓地在这里亮明自己的观点!

我可以真名实姓地举报!

我也可以深入企业和质监战线的兄弟们一道去识伪查劣!

您做的到吗?有勇气真名实姓在这里讲话吗?

如果这些都被您说成是不地道之人所为,那我倒是十分的荣幸,做您眼中的不地道之人!
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14-10-31 19: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dmvslm 发表于 2014-10-31 16:28
你是建设系统的人,为什么混凝土质量问题不直接举报到建设系统呢?同样可以举报监理公司啊。能明确的告诉我 ...

原因就是:

    建设系统早已是一滩泥!不干正事,我无可指望!

    质监系统尚在干事,尚有希望,我能指望!

   
6
 楼主| 发表于 2014-10-31 19:30:52 | 显示全部楼层
dmvslm 发表于 2014-10-31 19:23
你不是会行政复议追责嘛好像你们建设系统的兄弟没有多少因为你举报混凝土而被追责?这又是何解呢?

建设部门根本就不给你受理通知,上下一气,不理你,你复议什么?

深圳海砂楼,用国家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假报告,蒙混过关。
7
 楼主| 发表于 2014-10-31 19:34:17 | 显示全部楼层
dmvslm 发表于 2014-10-31 19:29
我进质量热讯本身就是实名认证过的,我欢迎你来广西梧州深入企业和我一起去识伪查劣,我想你应该知道我是 ...

知道了!希望!希望!希望!
8
 楼主| 发表于 2014-11-1 09:16:54 | 显示全部楼层
wywlccp 发表于 2014-11-1 09:10
你的举报他不受理,你可以到纪委告他行政不作为啊。你打着举报的名义到全国各地质监局去捞取“举报奖励” ...

我是依法行事,做国家明文鼓励并奖励的事。

香港占中,是依法行事吗?  国家明文鼓励并奖励占中吗?

质监同仁都是执法者,应是法界精英,看问题理应明事理,察本质!

谁要是说你因为要养家糊口挣工资,才干质监,所以令人鄙视,您同意吗?
9
 楼主| 发表于 2014-11-1 09:38:06 | 显示全部楼层
ayy 发表于 2014-11-1 09:25
举报是你的权利。是不是跟着你瞎折腾,这要看质检人的智商了。
你能举出一个成功查处的案例,基层的质 ...

相当靶子很容易,只要您明示所任职质监局就可以了!——

我相信您应该有这样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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