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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简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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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机构的主体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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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5-7-2 14:50:47 | 显示全部楼层
就目前的改革阶段,特别是基层三局合一,全区域行政执法相对整合,稽查机构到底是机关内设机构还是单独事业法人单位,各地有各地的不同情况;稽查人员也是五花八门,有公务员、有事业参公、也有事业编制等等。目前的改革是从下而上,各地质监均不相同,都不带普遍性,过渡时期一切都在整合、理顺、再整合、再理顺。关于执法权限和执法资格,由于是多局合并,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很多,总有一款为我所用。因此在特殊时期出现这些问题也属正常。因为一切都在改变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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