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东北质监人 于 2009-11-19 13:28 发表
谢谢两位楼主!正如玉木临风所说,“行政部门,首先要保证职责的履行,而非追求部门利益最大化。否则,方向跑偏,南辕北辙,难有正果。忌将收费、罚款数作为考核的最主要方面”。职责的履行是任何部门最重要的责任, ...
我作为一个行政执法的基层人员,我想我对您的看法有异议,政府的管理职能并不只是体现在行政执法上,行政执法的最高境界是什么?无为而治,我个人认为是没有必要年年月月天天我要挨个企业巡视,出现问题就牵扯出一堆人来讲情,是不是我通过罚款的手段处罚了,企业就一定不会再犯?不应该是这样的.执法人员可能一年没有办几个案件,但每个案件都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处理,和谐执法指的是文明执法,合理的换位思考,而决不是在法律处罚上的和谐.现在的环境能让我们这样做么?不能,那对执法的量化的出发点就有问题,以办理案件数量还是罚款数额来量化都是一样,换汤不换药,我在流通领域执法,检查的主要是3C认证,一个小县城能有几个大点的超市或者商场?大部分还是个体工商户,我严格按照<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七条来处理,那好每家最低5万,这能解决什么问题?恐怕我干2个月的工作,这个县城的流通领域就会陷入一种瘫痪.消费者的需求决定了市场的供给,老百姓就想买点相对用的住的,坏了还有管的,最终价格要便宜点的东西,经济水平达不到,我一人之力或者说一局之力能改变这种状况?我究竟是履行了我的职责还是在破坏经济的发展?经济发展的势头跟不上执法的尺度,如何执法?或者我只检查那些有能力承受5万罚款的商场?那又何来执法的公正公平?一年我罚你5万,第2年我继续罚你也罢,那3年\5年\10年呢?处罚是手段不假,但整改是最重要的吧?年年都这样你说是整改到位了么?从另一个方面说,在认证方面我从05年开始介入,国际知名的大品牌都有问题,又如何能够指望国内那些三流四流不入流的企业没有问题?这也不是驻厂管理就能解决的吧?我们稽查队连合同制在内18个人,怎么对几千大大小小的企业驻厂?我不了解刑警队,我想没有那支刑警队会有办案数量或者抓获犯人的数量来作为量化的指标吧?如果有那真是滑天下之大稽了,但有破案率作为考核指标我觉得应该是合理的.有见过刑警队的同志挨家挨户的蹲点预防犯罪的么?你家里没事24小时蹲个警察,你心理能够接受么?部门分工的不合理,诸多的职责要求稽查来承担,警察还有110和刑警的分工吧?日常管理和抓捕还是分开的吧?做稽查的包括那些老同志,哪个没有一颗良心?没有良心的早都进去了.哪个又没有工作的激情?可我们的付出有什么意义?稽查本身是利器,现在却要求自身的同化,同时再包裹些区域监管,日常巡查==一些管理的职能,说好听的叫职能,不好听的就是鸡肋.为什么有的同志提出要轮岗?我天天年年的对同一个企业的执法,能够带来什么?除了降低执法的尊严还能有什么?我们哪个又不想象西雨他们那样干出工作的激情,有案子,整队人出马,几个小组分工明确,执法过程一气哈成,淋漓尽致,哪怕我这辈子能干上一回这样的案子,我也觉得值.
现在呢?2人一个组,有你们所谓的量化考核在衡量,本身就是错误的,再思考能改变什么?学习确实能够提高一个人的素质,但一个部门的问题必然有其特殊性,想解决这些问题还是要从咱们自身的角度来考虑问题.我也希望我能够对自己的良心说一句,干稽查是我这辈子的福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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