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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轿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虚假广汽日野搅拌车型式检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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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10-30 19:10: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国家轿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编号为QA13001QH6661的广汽
日野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汽车整车产品定型检验报告存在的若干问题

一.        使用标准方面存在的问题
该报告第1页引用的试验依据“QC/T667—2000《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技术条件和试验方法》”存在错误。
现行有效的标准有:
QC/T667—2000《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技术条件》;
QC/T667—2010《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技术条件和试验方法》;
GB/T26408—2011《混凝土搅拌运输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六条“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在公布国家标准之后,该项行业标准即行废止。”的规定,QC/T667—2000《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技术条件》和QC/T667—2010《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技术条件和试验方法》在GB/T26408—2011《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公布后已经自行依法废止,在检验活动中应依法选用国家标准。
二.        附录C试验结果中罐体有效容积存在的问题
1.        罐体有效容积不是标准术语,标准中没有该参数,应使用标准中规定的参数“搅动容量”。
QC/T667—2010《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技术条件和试验方法》和GB/T26408—2011《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对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基本参数的规定是一致的,包括最大总质量、搅拌桶搅动容量、搅拌桶几何容量。
2.        报告第8页中“罐体有效容积”检验结果应该是该检验报告第12页倒数第5行依据罐体外形尺寸及安装倾角所计算出的“罐体的实际搅拌容积V=6m3”,而不是“5m3”。
3.        罐体有效容积检验计算所依据的罐体安装倾角应是实际检验测量所得,而不是根据厂家提供的未经确认真实与否的数据进行计算。的要求。
三.        关于检验结论存在的问题
1.        检验所得的罐体有效容积为6 m3”,不符合按照车辆产品《公告》技术审查规范性要求(汽车部分)2012版依据额定载质量计算所得的不得大于5m3的法定要求。
2.        报告第9页检验所得的罐体几何容积为20.539 m3,不符合标准规定的搅拌桶几何容量不得大于11.6 m3的国家标准要求。
3.        搅拌桶填充率=6/20.539=29.2%,不符合标准规定的搅拌桶填充率应小于51.5%的国家标准要求。
沙发
发表于 2014-10-31 08:47:03 | 只看该作者
烂到根上了
硬座
发表于 2014-10-31 08:51:47 | 只看该作者
楼主怎么对混凝土类的东西这么专业啊,你是不是建设工程质监站的啊?
想请教。
板凳
发表于 2014-10-31 09:43:31 | 只看该作者
有错必究,有责必追。让人脸红啊。
地板
发表于 2014-10-31 09:44:46 | 只看该作者
本身检验中心和车企就是鱼水关系,车企是检验中心的衣食父母,检验中心必须要为车企说话的,要维护车企的利益,实质就是维护自己的利益,这就是中国的特色,没办法!
6
发表于 2014-10-31 10:01:02 | 只看该作者
混凝土搅拌车的问题应该向总局投诉,不应该下放的基层。
7
发表于 2014-10-31 10:27:37 | 只看该作者
这种全国统一性的问题应该向国家质检总局执法司反映,折腾下面的干啥呢???
8
发表于 2014-10-31 10:28:21 | 只看该作者
让那个qhd65年的那个家伙直接向总局反映就行了
9
 楼主| 发表于 2014-10-31 10:42:06 | 只看该作者
dtm12365 发表于 2014-10-31 10:01
混凝土搅拌车的问题应该向总局投诉,不应该下放的基层。

总局明确回复,要求向属地质监局反应。

并依据信访条例规定,以越级上访为由,拒不受理举报。
10
发表于 2014-10-31 11:08:14 | 只看该作者
越级,不敢越级,直接送劝诫所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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