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热讯社区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608|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关于转发国家质检总局、教育部关于加强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6-16 16:54: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教育局: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等法规和文件,国家质检总局、教育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校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意见》(国质检特联〔2012〕213号),现将此文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对校园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力度。各地质监、教育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及时报告中小学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协调解决重大安全问题,落实安全监管人员,保障安全监管经费。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规定,加强部门协作,切实履行各自的安全监管职责。
二、落实学校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各中小学校是特种设备安全的责任主体,其法定代表人是特种设备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全面负责。要督促学校严格按规定做好特种设备,特别是中小学锅炉要进行使用登记和定期检验工作,加强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切实维护本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
三、加强学校学生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各级质监部门、教育部门要积极指导各学校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教育,提高广大学生的特种设备安全意识,使其掌握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防范和自救自护技能。要充分利用主题班会、团会、校会、专题讲座、知识竞赛以及专题片、墙报、板报等多种方式和载体,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教育;有条件的市州可组织学生参与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演练等活动。
附件:国家质检总局、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校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意见(国质检特联〔2012〕213号)
沙发
发表于 2012-6-16 21:56:5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Archiver|手机版|质量热讯 ( 豫icp备13000103-1号 管理员邮箱:service@cnqol.com )

GMT+8, 2024-6-2 04:27 , Processed in 0.508964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