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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相关产品流通领域归我们质监局管理还是食药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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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7-9 15:56: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们辖区内查到一个企业,生产一个产品的时候,使用了未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包装物,这种行为属于我们质监局调整还是食药监调整?请给出依据,谢谢!
沙发
发表于 2014-7-9 16:31:31 | 只看该作者
我认为目前食品安全法未修改前,还是咱们处理,因为食品安全法上对使用无证食品包装物没有处罚规定,而这种行为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特别规定》上有规定,属于咱们管理,或者按照流通领域的话归工商管理。呵呵呵,反正迷迷糊糊管着
硬座
发表于 2014-7-9 18:15:3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简岩 于 2014-7-9 18:20 编辑

食品监管原则上包含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食品安全法规定其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分别归质监、工商、食药部门监管。食品相关产品在流通环节原来也不属于质监部门监管,食品统一划归后,都归到食药监部门监管。但食品相关产品因为还要发工业产品产许可证,所以继续让归质检部门负责监管。食品安全法是法律,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是行政法规,应执行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生产环节由质监部门监管,在流通环节仍应按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归食药监部门监管。
不知道我的理解是否正确。
板凳
发表于 2014-7-9 18:23:57 | 只看该作者
看看食药监总局的三定方案吧,划转完成以后,使用的不归我们管了,我们只管生产企业。职能移交到药监之前食品都归我们管,更何况食品相关产品了。
地板
发表于 2014-7-10 10:19:14 | 只看该作者
食品包装物不用于食品包装还用取证吗?
楼主所说的产品应该不是食品吧,那他的包装物为什么须取证?
6
发表于 2014-7-10 11:21:36 | 只看该作者
食品安全法也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条例也好,都没有说流通领域的食品或产品的生产许可证问题归我们质监管。不要越权了。流通归工商。
7
 楼主| 发表于 2014-7-10 17:21:04 | 只看该作者
简岩 发表于 2014-7-9 18:15
食品监管原则上包含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食品安全法规定其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分别归质监、工 ...

还是你理解的很深刻
8
 楼主| 发表于 2014-7-10 17:22:07 | 只看该作者
简岩 发表于 2014-7-9 18:15
食品监管原则上包含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食品安全法规定其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分别归质监、工 ...

还是你理解的深刻
9
发表于 2014-7-12 21:08:14 | 只看该作者
简岩 发表于 2014-7-9 18:15
食品监管原则上包含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食品安全法规定其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分别归质监、工 ...

你的理解是正确的
相关产品属于食品安全法管理,具体监管部门是质监部门
10
发表于 2014-7-14 08:18:17 | 只看该作者
无论改革前后
都是质监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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