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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jiheliuy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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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执法责任的几点不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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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7 19:44:0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关于执法责任的几点不理解?

以下是引用 tak_ssj2004-6-14 17:47:12 的发言:
质量技术监督系统什么都想管,连人家公安部不要的厂内机动车辆也要过来。这是为了赚那几快检验费,平白无辜给监察员增加责任。
    部门又没威信,动不动就被别的部门调查。基层的安全监察员更惨,没有任何的审批权,却要承担全部的责任,真他妈不是人干的活。
    制定的条理不切实际,一罚就要几万元,找鬼要去。
    现在有文件,实施处罚要移交稽查科。奶奶的,我们查得好辛苦,凭什么要移交稽查科那些混蛋?那些混蛋了乱处罚,我们以后怎么跟企业搞好工作?我们这口的工作是以整治为主,而稽查科的工作是以罚款为主。

哈哈,我就是“乱处罚”的一个。
没有处罚的力度,何来整治的威信?
光考虑跟企业搞好工作,你就不考虑一下
没有处罚,企业听不听你的指令书?
“制定的条理不切实际,一罚就要几万元,找鬼要去。”
条例很清楚2000至20000。
如果你那动不动就要罚几万,
那只能是说明:
1、你们的监管很不到位,你们的整治没有力度。导致违法行为严重。
2、你们执行的是什么法规?有没有搞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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