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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接省局检查组重点产品专项整治工作汇报(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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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8-7-27 18:28:0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宜宾市长宁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于开展部分重点产品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报告
       
宜宾质量技术监督局:
按照川质监办明电[2008]162号《关于对全省部分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第二次督查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人对前期重点产品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疏理,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        组织健全、部署周密,做好专项整治基础工作
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省、市局重点产品专项整治工作部署,3月5日,我局召开了重点产品专项整治工作专题动员部署会议,围绕市局专项整治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对我县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各股、室、队。我局成立了以局长唐勇为组长、副局长彭锐敏、查建春为副组长、各股、室、队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宣传股,确保整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并制定印发了《长宁县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方案对整治工作要求、工作重点、目标任务、时间步骤、工作措施等进行了明确,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        措施完善、责任明确,保障专项整治有效启动
为推动专项整治工作的有效开展,我们一是积极汇报,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市局专项整治方案下发后,局领导立即向县委县政府进行专题汇报,求得理解和支持,为开展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二是强化一把手负责制。把专项整治工作列入一把手工程,强化“一岗双责”意识,一把手既是领导者,又是各项工作的具体组织者和推动者,拿出主要精力亲自抓,靠上抓,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及时处理和解决专项整治行动中遇到的困难和矛盾。把专项整治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会议、部署工作,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充分调动和发挥好班子成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三是强化人员和经费保障。我局从相关股室抽调人员具体承担整治工作日常事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宣传股,车辆使用由办公室统一调配,工作产生经费均从全局办公经费列支,人员和经费的保障确保了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四是明确具体责任分工。一是划分责任区。将全县十八个乡镇分为三个责任区,三位局领导分别担任三个责任区责任人。法规股、监察股、业务股三个股室分别作为三个责任区的责任单位,股室成员每人分别负责两个乡镇的监管工作。二是签订责任状。局长与片区责任人,片区责任人与股长,股长与股员之间层层签订责任状,全面落实监管责任。
三、积极宣传,为推进整治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我局高度重视宣传工作。为了让广大群众了解专项整治、关心专项整治、参与专项整治,我局印发了《重点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宣传方案》,利用各种形式加大对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典型案件曝光、专项整治动态报道、工作讯息等形式,形成良好的整治舆论氛围。并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百日安全督查行动”等宣传活动,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重点产品专项整治的意义,鼓励先进,引导消费。整治行动以来,共发放专项整治宣传资料450余份。
四、强化责任制落实,扎实有效推进重点产品专项整治工作。
一、摸清底数。3月份以来,我局组织人员深入乡镇,利用多种渠道,广泛收集信息,摸清了全县重点产品生产企业底数。目前,我县共有重点产品生产企业9家,其中水泥生产企业4家(均已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建筑外窗生产加工单位5家(未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按照工作要求,9家企业一书、一牌、一提示、四制度、五台账均已规范上墙,并建立了质量档案。
二、监督抽查。按照对重点产品生产企业产品100%抽样检验工作要求,我局配合市局对4家水泥生产企业进行了抽样检验,合格率100%,产品质量与去年相比得到进一步巩固,另对5家建筑外窗生产企业抽样检验工作正在实施中。监督抽查工作切实做到“不合格原因未查清的不放过、质量安全隐患未消除的不放过、复查不合格的不放过”的“三不放过”原则,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三、标准清理。按照《长宁县质监局重点产品标准复审方案》我局对全县9家重点产品生产单位产品执行标准进行了清理。现1家彩色水泥厂产品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3家普通水泥生产企业产品已按2008年6月1日实施的《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标准执行;5家建筑外窗从无标生产现已按国家标准组织进行生产,切实做到100%清理、100%复审、100%按照标准组织生产。
四、积极帮扶。针对建筑外窗生产加工单位无证生产情况,我局召开了建筑外窗培训会,向参会单位讲解了建筑外窗国家标准内容,介绍了申办条件、程序等事项,为下一步规范该行业,引导、帮扶取证工作打下基础。目前5家建筑外窗生产加工单位在我局的引导、帮扶下,正改善生产条件,已表示明确申证意向。
五、动态监管。通过摸清底数,企业建档工作,我局已详细掌握了9家企业基本情况,并按照省局规范性指导文书要求制作了一图、八表,切实做到动态监管。
六、积极汇报。为使专项整治工作得到顺利有序的开展,我局及时将阶段性整治工作情况及相关信息向县政府作书面报告,便于政府掌握重点产品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协调相关部门配合开展好整治工作。
七、严格执法。专项整治以来,我局在巩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治成果的基础上,加大力度打击各类重点产品违反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行为。至此,查处预制板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案件8件、建筑外窗无证生产行为案件4件;销售无证木工板行为案件6件,另对5家销售未经“3C”强制认证的玩具经销商下达了限期责令改正通知书。
    专项整治工作进入集中整治阶段,我局前期工作虽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仍感到任重而道远。我们决心在市局的领导和关怀下,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职责,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四日
沙发
发表于 2008-8-8 16:32:54 | 只看该作者

要是有点服装的就好了

要是有点服装的就好了,谢谢楼主分享。
硬座
发表于 2008-8-8 18:31:36 | 只看该作者
谢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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