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热讯社区

 找回密码
 注册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兄弟们 仔细看完 就知道 48号文实行之后怎么样了!!!!!

[复制链接]
31
发表于 2011-12-6 08:51:0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pierress 于 2011-12-6 08:51 编辑

我的拙见:食药委本质为组织协调的部门,下面只设办公室,各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为委员,意思好像是具体的行政职能还是归各局所有。但又提到成立食药监督所,负责生产、流通、餐饮等各个环节的执法,这不是完全把质监稽查和工商稽查的有关食品方面的监管职能代替了么?如果是这个意思,质监等部门没有了对食品安全的监管职能,那还跟着掺和这个食药安委干什么?
还有,这个食药安委好像依托药监局,是不是可以理解为政府有意把担子推给一家呢?
求高人解答
32
发表于 2011-12-6 09:07:03 | 只看该作者
强化督查,务求实效
33
发表于 2011-12-6 09:39:56 | 只看该作者
这是解决食品安全监管问题的实质啊。早晚的事!质监局将面临生死抉择。
34
发表于 2011-12-6 10:18:33 | 只看该作者
好好学习了!
35
发表于 2011-12-6 10:30:28 | 只看该作者
质监局看来难逃职能被肢解的命运啊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Archiver|手机版|质量热讯 ( 豫icp备13000103-1号 管理员邮箱:service@cnqol.com )

GMT+8, 2024-6-3 08:42 , Processed in 0.638873 second(s), 1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