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热讯社区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233|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国家认监委在南京召开《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修订工作会议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0-6-18 10:33:5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6月10日-11日,国家认监委在南京召开《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修订工作会议。江苏省质监局邱少敏副局长致欢迎辞,邱局长简要介绍了近年来我省认证认可工作取得的成果,以及《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工作开展情况。国家认监委法律部主任蔡伟、注册部副主任刘先德出席会议并讲话。来自国家认监委、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地方质检部门以及认证机构的代表40余人参加了会议。
        蔡伟主任在讲话中对前一阶段立法后评估工作进行了总结,肯定了立法后评估工作取得的成绩,对最终修订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他指出,《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建立了我国统一的有机产品认证制度,标志着我国对有机产品认证活动的监管进入了法制化、规范化阶段。《办法》对规范有机产品认证活动,提高有机产品生产、加工和贸易的发展,加强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管,提高有机产品的质量和安全,保护消费者健康和生态安全,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他要求,地方质检部门要充分认识《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工作的意义,深刻理解立法后评估工作的目的,各认证机构也要积极配合国家认监委和地方质检部门,发挥与获证组织联系紧密的优势,做好立法后评估工作。
        国家认监委注册部刘先德副主任通报了我国有机产品认证目前工作开展情况、有机产品国家标准修订情况、有机产品获证企业的监管情况。
        承担《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工作的江苏、山西、吉林质监局,北京、浙江检验检疫局分别介绍了本省开展立法后评估的工作情况,提出了修订工作意见和建议,各认证机构的代表就《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分别进行了发言。国家认监委将根据代表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订、完善《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报告,按规定程序上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Archiver|手机版|质量热讯 ( 豫icp备13000103-1号 管理员邮箱:service@cnqol.com )

GMT+8, 2024-5-23 23:51 , Processed in 0.667768 second(s), 1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