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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1日实施的南京市计量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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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4-4 16:55:2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4年3月1日实施的计量管理办法,从中也可看出计量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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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4-4-4 16:58:02 | 只看该作者
第三章 检定和校准机构管理
  第十五条 计量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设置或者授权建立的计量检定机构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第十七条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之外,向社会提供计量器具校准服务的机构,为计量校准机构。
  第十九条 计量校准机构开展计量校准服务,应当签订委托合同,明确校准规范或者校准方法,并向委托人出具计量校准证书。
  计量校准机构将校准项目部分转包给其他机构的,应当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并在计量校准证书中注明。
硬座
发表于 2014-4-5 10:31:01 | 只看该作者
就是说南京市要把质监下属的计量机构揽住,推向市场的可能不大

不过这只是南京市的计划,而不是国家的

技术机构将来是什么性质,我觉得还是看国家怎么考虑,从那个最近下的五部委的指导意见来看,最终还是转企,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最后期限,2020年以前,地方上怎么搞的都是浮云
板凳
发表于 2014-4-5 20:50:18 | 只看该作者
应该说南京是一个进步,我们不知道国家总局这帮家伙一天到晚在做什么,计量法和标准化法三十年了不有修定,把老祖宗传下来的核心东西搞丢了,别说今后可能在国家机构上有什么斩获,这可是事关质监存亡的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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