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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质监好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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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5-2 10:53:2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山西质监好样的!

安全的食品是生产出来的,不是管出来的,质监部门严格监管固然重要,但是,食品安全更需要的是企业的自律,需要的是全社会的齐抓共管。不能一出事就把质监部门推到被告席上,尽情批判。

据我了解,媒体报道了可口可乐(山西)饮料公司9个批次饮料疑混入含氯消毒液并被当作合格产品销售的问题后,山西省质监局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不分昼夜,争分夺秒,先后采取了现场检查、封存产品、抽样检验、专家会商、召开情况通报会、接受专访回应媒体质疑等一系列措施,使社会各界逐渐了解了事件的有关情况。特别是在4月17日晚,为了及时回应媒体关注和社会关切,尽快传递监管部门的声音,该局于当晚22:00和次日凌晨4:45,先后召开两次新闻通报会,向20多家省内外主要媒体记者准确快速地通报了我局的各项工作情况,并由山西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通报了9批次存疑产品检验结果,由专家组通报了根据检验结果得出的论证意见。在通报上述情况的同时,该局专门向媒体明确表示:“对9批次存疑产品的检验数据和专家组的论证意见只能说明9批次存疑产品中的游离余氯的含量低于GB17324—2003《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中规定的0.005mg/L的限量值,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但是并不能完全证明含氯软化水未混入饮料产品”。为此,该局于4月19日组成调查组进驻可口可乐(山西)饮料有限公司,不但对该公司是否发生“含氯软化水混入部分批次饮料产品”事件进行了全面调查,而且对该公司生产控制、质量管理等情况也进行了全面检查。经过艰苦细致的工作,查明了事实真相,并依法对该公司作出了停产整改的行政处罚。4月28日,该局向媒体及时公布了调查结果及处罚决定。

我个人认为山西质监对这一事件的应对是正确的,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是值得肯定的!
沙发
发表于 2012-5-2 11:04:11 | 只看该作者
省局致函新京报就《可口可乐事件,山西质监局需吸取教训》一文相关问题作出说明
发布时间:2012-04-30   来源:   点击率:316
4月30日,新京报网站时事评论栏目刊发了署名为殷国安的来论《可口可乐事件,山西质监局需吸取教训》一文。文中将山西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否定个别媒体记者对检验结果的不实报道误认为是我局否认媒体对“可口可乐(山西)饮料有限公司含氯软化水混入部分批次饮料产品”事件的报道,并由此作出了相关评论,与我局应对处置整个“可口可乐(山西)饮料有限公司含氯软化水混入部分批次饮料产品”事件的事实不符。对此,我局于4月30日晚向新京报社致函,就相关问题作了如下说明:

一、我局从未否认媒体关于“可口可乐(山西)饮料有限公司含氯软化水混入部分批次饮料产品”事件的报道。4月17日以来,针对媒体报道的可口可乐(山西)饮料公司9个批次饮料疑混入含氯消毒液并被当作合格产品销售的问题,我局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不分昼夜,争分夺秒,先后采取了现场检查、封存产品、抽样检验、专家会商、召开情况通报会、接受专访回应媒体质疑等一系列措施,使社会各界逐渐了解了事件的有关情况。特别是在4月17日晚,为了及时回应媒体关注和社会关切,尽快传递监管部门的声音,我局于当晚22:00和次日凌晨4:45,先后召开两次新闻通报会,向20多家省内外主要媒体记者准确快速地通报了我局的各项工作情况,并由山西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通报了9批次存疑产品检验结果,由专家组通报了根据检验结果得出的论证意见。在通报上述情况的同时,我局专门向媒体明确表示:“对9批次存疑产品的检验数据和专家组的论证意见只能说明9批次存疑产品中的游离余氯的含量低于GB17324—2003《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中规定的0.005mg/L的限量值,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但是并不能完全证明含氯软化水未混入饮料产品”。为此,我局于4月19日组成调查组进驻可口可乐(山西)饮料有限公司,不但对该公司是否发生“含氯软化水混入部分批次饮料产品”事件进行了全面调查,而且对该公司生产控制、质量管理等情况也进行了全面检查。经过艰苦细致的工作,查明了事实真相,并依法对该公司作出了停产整改的行政处罚。4月28日,我局向媒体及时公布了调查结果及处罚决定。

二、山西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作出的“严正声明”是针对个别媒体记者对检验数据不实报道的回应,而不是对媒体报道“可口可乐(山西)饮料有限公司含氯软化水混入部分批次饮料产品”事件的否认。山西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是国家级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对9批次存疑产品的检验数据是真实、可靠的。4月18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山西记者站记者李凡作了题为《山西抽检9批次可乐产品 橙味芬达游离余氯超标》的不实报道,其中将山西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公布的2个批次“醒目”饮料和1个批次“芬达”饮料的游离余氯实测值,由0.002mg/L和 0.004mg/L篡改为0.02mg/L和 0.04mg/L。对此,不实报道作者李凡已于4月19日在中国广播网上予以澄清,并就错误报道给山西质监工作造成的感受和在公众中造成的误导表示了诚恳歉意。

针对上述情况,我局要求新京报社能够根据真实情况,采取相关措施,对《可口可乐事件,山西质监局需吸取教训》一文予以撤除,并与相关转载网站沟通,予以撤除。

http://www.bqts.gov.cn/msg.php?id=3111
硬座
发表于 2012-5-2 11:12:08 | 只看该作者
省质监局公布对可口可乐(山西)公司含氯软化水混入产品问题的调查结果和处罚决定
发布时间:2012-04-28   来源:   点击率:826
针对媒体披露的“可口可乐(山西)饮料有限公司含氯软化水混入部分批次饮料产品”中的问题,省质监局于4月19日组成调查组,通过现场检查、抽检样品、查阅记录、询问员工等方式,认定媒体报道情况属实。同时在调查中,还发现该公司存在个别生产条件不符合相关规定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4月28日,省质监局对可口可乐(山西)饮料有限公司做出了停产整改的行政处罚。

http://www.bqts.gov.cn/msg.php?id=3110
板凳
发表于 2012-5-2 11:21:10 | 只看该作者
据说山西质监的局长是搞法律的出身,曾当过司法厅的副厅长,采取的每一步行动都依法行事,说话办事是非常严谨的。
地板
发表于 2012-5-24 09:29:49 | 只看该作者
有这样的领导,我们下面执法人员的安全就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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