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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违反《特设法》第四十条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打印本页]

作者: taqlp    时间: 2014-11-28 20:12
标题: 违反《特设法》第四十条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第四十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接到定期检验要求后,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进行安全性能检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将定期检验标志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作者: taqlp    时间: 2014-11-28 20:16
违反该条    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可否按照该法第八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的;进行处理?
作者: mlm001    时间: 2014-11-29 09:18
特设法的规定有点自相矛盾,而且总局也没个明确的解释,一个专家一个说法,乱啊。主要是第83条和84条的适用问题,呵呵
作者: zgz    时间: 2014-11-29 20:41
不可以。只能按照《法》第八十三条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再处罚款。第八十四条第一项仅适用于未经(安装)监督检验或使用未经许可生产的特种设备之情形。
作者: tianque    时间: 2014-12-1 08:26
适用八十三条,特安法释义有详解,建议看看~~
作者: whj12365    时间: 2014-12-1 08:31
适用八十三条
作者: 我爱北京天安门    时间: 2014-12-1 08:35
严格来说,适用八十三条也不准确,八十三条只针对到期未申报检验的行为进行处罚,而对于使用超期未检设备的行为,《特设法》根本没有相对应的处罚条款,同样的情况还有第三十四条,也没有对应的处罚条款,这么大的漏洞砖家们是真的不知道还是故意漏掉已包庇企业的违法行为呢?
作者: w123j123    时间: 2014-12-1 08:36
特种设备安全法释义里有解释按83条,但是缺点是国家局现在没有一个详细的释疑已正式文件形式下发。目前只能先相信释义是正确的
作者: xxd123    时间: 2014-12-1 08:57
先责令改正
作者: 王勇长江    时间: 2014-12-1 10:27
先责令整改,逾期不整改使用的按第84条进行处罚
作者: 我爱北京天安门    时间: 2014-12-1 15:59
感觉就一个字,乱!!!!!!!
作者: 标准处    时间: 2014-12-2 08:52
本帖最后由 标准处 于 2014-12-2 08:54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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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aqlp    时间: 2014-12-3 09:29
谢谢楼上解释和支持
作者: 好东东    时间: 2014-12-11 09:47
使用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按84条处罚,这个没有疑问。
问题是:“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申报并接受检验”和“使用未经检验”,在实际监察中如何来区分?虽然文字表述上有差异,但实质上都是未经检验,并无本质区别。
总局这个答复和释义也有区别,这个答复不能让人满意。
作者: ying    时间: 2014-12-25 09:45
申报检验应是在检验到期前一个月,如未及时报检设备且尚未到检验有效期,按83条,超检验有效期,按84条。
作者: 华灯初上sky    时间: 2014-12-26 10:30
质监局的特设法,真的是专业的“特设法”!工作中无语了!没辙!现在队伍变了,领头“大哥”变了,未来的特设法光明之路在何方----------10年后修改?光明之路上的“炮灰”不知道要有多少!
作者: 榆树钱    时间: 2014-12-29 15:37
释义中用83条,总局答复用84条,我们到底相信谁?
作者: 我就灌水    时间: 2015-4-26 15:04
ying 发表于 2014-12-25 09:45
申报检验应是在检验到期前一个月,如未及时报检设备且尚未到检验有效期,按83条,超检验有效期,按84条。

说的对。

83条适用的就是这种情况:设备到期前一个月,没有申报或申报了不接受检验,按照83条责令使用单位申报或接受检验。因为这时候设备没有到期,不适用84条。

设备到期后使用,适用84条。很简单的,只是没有说明白。
作者: 周戎    时间: 2015-4-27 09:22
这是一个管理者设定的怪圈,例如电梯,如果维保到位,安全应该也可以到位,指望每年的那个形式上周期检验,检验合格也不能保证电梯不出事,有的事故是偶发的和有其他诱因导致的。这个管理思路和汽车年检是一样的。现在新车都过六年才检了,我们的管理没有车管的理念先进。
作者: 陇州水    时间: 2015-9-30 14:58
适用84条,请参见此贴文件http://bbs.cnqol.com/thread-105723-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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