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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探讨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的起止时间 [打印本页]

作者: zhufu57    时间: 2015-4-9 16:36
标题: 探讨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的起止时间
近日,听闻某法院以行政机关在诉讼期限届满前10天向当事人催告履行义务剥夺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由,裁定不予执行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感到很不解。《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三个月行政诉讼期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前必须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如催告送达后十日内仍不履行,行政机关可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未规定必须在三个月后才能催告执行。按照《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三个月诉讼期满后,只要提前催告过当事人,便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基于以上理由,该法院裁定无法律依据,是错误的,请各位同仁探讨。
作者: byjcd12365    时间: 2015-4-9 16:59
可将总局《新版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文书制作与使用解析》第155页转法院参考,当然这连规范性文件也不算,实在不行撤销原催告通知书再重新下达。
作者: 榆树钱    时间: 2015-4-10 08:57
再重新催告一次,再重新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作者: jlzh    时间: 2015-4-10 09:51
对裁定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作者: zhufu57    时间: 2015-4-10 10:50
总局《新版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文书制作与使用解析》第155页解析是一个有力证据。我这里想探讨的不是怎样去解决这个问题,而是应如何理解和适用法律问题,请大家积极讨论。
作者: 有声有色    时间: 2015-4-10 15:10
没有违法的人都判了死刑,你信吗?反正,我是信了。
作者: zhufu57    时间: 2015-4-13 09:18
有声有色 发表于 2015-4-10 15:10
没有违法的人都判了死刑,你信吗?反正,我是信了。

单纯发牢骚是没有意义的,关键是要真正搞懂
作者: 简岩    时间: 2015-4-13 11:55
本帖最后由 简岩 于 2015-4-13 11:58 编辑

催告行政相对人依法履行义务,是一种提醒和督促行为,不会对行政相对人的权益构成实质性影响。
所以,行政执法机关在任何时候都可以进行催告,也还可以多次催告。
但在正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在法定的诉讼期限内,行政相对人也可能会出现执行行政处罚的行为。所以,在诉讼期限到期前的10日内,或在诉讼期限过期后、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到期前,均可以进行催告。
只是催告送达不满10日的,不得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

法院人员如有理解错误,应耐心进行解释,但千万不可态度不客气。
惹下法院的人,有理也能判你个无理,增加工作的成本。
作者: zhufu57    时间: 2015-4-13 14:47
简岩 发表于 2015-4-13 11:55
催告行政相对人依法履行义务,是一种提醒和督促行为,不会对行政相对人的权益构成实质性影响。
所以,行政 ...

你对法理解释得很好
作者: mengzhilang    时间: 2015-4-13 17:58
法院的裁定没有错,53是规定法定期限届满之日后才可申请强制执行,54条是规定申请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结合上述2条,立法的意思可以这样理解:没有在法定期限届满前不得催告执行,因为在法定期限届满前当事人还有起诉进行救济的权利,如果在诉讼期限内催告执行就相当于剥夺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作者: 简岩    时间: 2015-4-13 18:06
mengzhilang 发表于 2015-4-13 17:58
法院的裁定没有错,53是规定法定期限届满之日后才可申请强制执行,54条是规定申请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结合 ...

届满前才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不是说届满后才可以进行催告。
作者: mengzhilang    时间: 2015-4-13 18:20
简岩 发表于 2015-4-13 18:06
届满前才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不是说届满后才可以进行催告。

54条说申请执行前要催告,这个申请执行前就需要届满
作者: 简岩    时间: 2015-4-14 09:41
mengzhilang 发表于 2015-4-13 18:20
54条说申请执行前要催告,这个申请执行前就需要届满

届满之日起的次日,就要申请强制执行。
在这届满的前10日进行催告。不违法吧?
作者: mengzhilang    时间: 2015-4-16 09:12
简岩 发表于 2015-4-14 09:41
届满之日起的次日,就要申请强制执行。
在这届满的前10日进行催告。不违法吧?

你的观点可能是对的,查询到2篇相关文章,分享一下,供大家参考
1、http://www.gy.yn.gov.cn/Article/sflt/fglt/201410/40242.html 申请执行前的催告程序应何时进行
2、http://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14/08/id/1368640.shtml 行政机关自行或者申请强制执行前的催告不可诉

作者: 简岩    时间: 2015-4-17 11:45
本帖最后由 简岩 于 2015-4-17 12:13 编辑
mengzhilang 发表于 2015-4-16 09:12
你的观点可能是对的,查询到2篇相关文章,分享一下,供大家参考
1、http://www.gy.yn.gov.cn/Article/s ...


谢谢,大家共同学习探讨。

1、催告行政相对人依法履行义务,是一种提醒和督促的程序性行为,不会对行政相对人的权益构成实质性影响。所以,行政执法机关在处罚决定生效后的任何时候都可以进行催告,也还可以多次催告。

2、在法定的诉讼期限内,因为行政相对人在最后的时间内也还可能会出现执行行政处罚的行为,所以在行政诉讼期限届满前的10日开始,应当进行最后一次的催告。催告日期如果更早的,人民法院可以不予受理。

3、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前提前10日进行催告,是强制执行程序必须的。但最后一次催告的时间,只能在诉讼期限届满前的10日之后至申请强制执行期限的届满之前。

4、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2015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行政诉讼的期限修改为6个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变成了处罚决定生效后第7-9个月。

大家看看,对不对?
作者: zhufu57    时间: 2015-4-27 10:05
简岩 发表于 2015-4-17 11:45
谢谢,大家共同学习探讨。

1、催告行政相对人依法履行义务,是一种提醒和督促的程序性行为,不会对行 ...

支持你的观点
作者: zhufu57    时间: 2015-4-27 10:11
mengzhilang 发表于 2015-4-16 09:12
你的观点可能是对的,查询到2篇相关文章,分享一下,供大家参考
1、http://www.gy.yn.gov.cn/Article/s ...

云南法院一文中催告起止时间,我同意第一种意见。即申请强制执行前十日作为起算时间,申请强制执行到期之日前十日作为截止时间。看来,对此问题,也需要全国人大法工委尽快给出明确的解释,避免法院胡乱行使裁判权。
作者: 小钢炮    时间: 2017-9-18 16:26
zhufu57 发表于 2015-4-10 10:50
总局《新版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文书制作与使用解析》第155页解析是一个有力证据。我这里想探讨的不是怎样 ...

你好!请问你有总局《新版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文书制作与使用解析》这本资料吗,如有的话能否发给我一份?
作者: ZHOUQUAN1900    时间: 2017-9-20 10:04
如果当事人在外地,且拒绝签收催告文书。应如何申请强制执行?
作者: ZHOUQUAN1900    时间: 2017-9-20 10:05
如果当事人在外地,且拒绝签收催告文书。应如何申请强制执行?
作者: de12365    时间: 2017-9-20 16:55
可以用快递送达或在报纸上公告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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