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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荆州电梯事故中两名质监局工作人员涉嫌玩忽职守被立案侦查 [打印本页]

作者: zjhyzyw    时间: 2015-10-15 14:56
标题: 荆州电梯事故中两名质监局工作人员涉嫌玩忽职守被立案侦查
中新网10月15日电,据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消息,近日,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荆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城区分局一科科长朱定维(副科级)、科员刘军在安良百货“7·26”电梯事故中玩忽职守致1人死亡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2015年7月26日,湖北省荆州市安良百货集团发生电梯“卷人”事故,一名乘梯女士被卷入自动扶梯中死亡。该事件发生后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事故发生后,湖北荆州市质监局根据相关意见,成立了由湖北特检院专家和荆州市质监局有关人员组成的事故技术调查组。
2015年7月29日,官方公布首份《湖北安良“7·26”电梯安全生产一般事故技术调查报告》。报告初步认定,苏州申龙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和湖北安良百货集团有限公司对此次事故应负主要责任,湖北德富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对此次事故负相关次要责任。
报告认定,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为前沿板与盖板1之间连接出现松动,导致事故发生。间接原因为安良百货集团有限公司在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自查工作中未落到实处,并缺少对员工进行电梯应急培训和演练,导致事故现场工作人员未能及时关停电梯。
主要原因为申龙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该类型产品涉及的盖板结构设计不合理,容易导致松动和翘起,安全防护措施考虑不足。次要原因为湖北德富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质量体系运行不够规范,维保记录填写不全,未填写电梯基本情况和技术参数,有5次记录未经安良百货集团有限公司人员签字确认。
湖北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检察院今日通过其官方微博通报,近日,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荆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城区分局一科科长朱定维(副科级)、科员刘军在安良百货“7·26”电梯事故中玩忽职守致1人死亡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http://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385383
作者: sdtj12365    时间: 2015-10-15 15:00
立案逮捕?哇凉哇凉的
作者: 灰大狼    时间: 2015-10-15 15:09
特检院的检验电梯的检验员为什么没有逮捕呢!该型号电梯的型式检验确认人员被逮捕了吗?如果他们能在型式检验时就发现问题,就没有以后的问题了。如果电梯检验人员现场检验时发现问题,也就没有以后的问题了。
为什么只逮捕了监察人员。
如果死了人就要有垫背的人的话,建议先把电梯全部停用。
然后由检察院进行确认能否重新在投入使用。
作者: 梦想    时间: 2015-10-15 15:13
没看到有什么玩忽职守,最多是监管不到位,但是全市那么多的电梯他俩怎能监管过来啊
作者: 我爱北京天安门    时间: 2015-10-15 15:14
立马辞职走人
作者: 小楼一夜听春雨    时间: 2015-10-15 15:25
垫背的人!!!!!!!!!!!!
作者: lzh119    时间: 2015-10-15 15:26
看来 全国的监察员要举行一次罢工了
作者: guanlu    时间: 2015-10-15 15:31
[b]从国家、省、市、安委会,一级级制定专项检查计划,提要求,做批示。传达到基层很容易。

可是基层就这么几个人,又要落实文件报材料,又要检查企业。现实吗?面对成千上百家使用单位,怎么落实,上面发个通知很容易,但基层光光把文件传达出去都不现实。出了问题,对照下达的文件等来问责。

我个人认为,上面发文、提要求的越多,基层风险越大。倒不如留点空间,按各区特点,自已制定专项计划,我的监管我做主,上级多做些指导就行了,才是规避履职风险的最好方法。

所以我们很希望,法定动作就是抽查5%的使用单位,然后我的监管我做主,自己制定适个辖区特点的专项计划。突出目标。一级级的通知专项太多,所而给检察院抓住太多把柄。但从上到下,从各级安委会等,都在发文提要求,风气就是这样,讲诱了的都是规避自已的风险。
唉,小兵最危险。

各级喜欢下文件提要求的领导,希望你们能看到基层的呼声。你们发文专项检查越多、提要越多,如果落实不了,就是走形式主义。就是给基层的兄弟们上枷锁。多发点建议、指导意见之类的就行了。


作者: sdtj12365    时间: 2015-10-16 07:58
guanlu 发表于 2015-10-15 15:31
从国家、省、市、安委会,一级级制定专项检查计划,提要求,做批示。传达到基层很容易。

可是基层就这么 ...

不让领导下文件?他 不下基层,还不下文件,还有存在的价值么?
作者: wywlccp    时间: 2015-10-16 07:59
路上整天出交通事故,也没有见几个交警队长撤职啊
作者: 八月之莲    时间: 2015-10-16 09:07
这以后谁还愿意负责特种设备工作啊!
作者: 好东东    时间: 2015-10-16 09:08
李克强的双随机抽查应该尽快落实。只要是按计划进行了抽查,并对抽查发现的情况依照法律法规进行了处理,就不应该追究责任。否则,就基层哪两个人,谁愿意干?
作者: 纤云    时间: 2015-10-16 09:08
要把具体的原因写出来,要不以后谁还愿意做事呢
作者: jackj    时间: 2015-10-16 09:18
这是质监局的悲哀!什么保障没有,却要背着追责的重担!责权利不平衡啊!
作者: 258324307    时间: 2015-10-16 09:20
特检院的检验电梯的检验员为什么没有逮捕呢!
作者: 勇闯天涯    时间: 2015-10-16 09:24
现在关键是我们做为基层监管的人员怎么办,是打报告不干了,还是努力监管?努力监管管不过来,也管不到位(出现事故后,对各种情况是全面细致调查,监管人员检查的再细也会有小的漏洞)看到处理监管人员,我的心真是凉到底了。与其努力工作,出事后被垫背,不如早点辞职不干了。
作者: 新乌沙质    时间: 2015-10-16 11:23
基层一线的监察人员就是排雷和顶雷的,上面大话、漂亮话说了一大堆,屁股决定脑袋的决策没完没了,可谁来关心最基层一线监察人员的安危。长此以往如何能真正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人心散了,队伍不好带了。
作者: yhmj    时间: 2015-10-16 11:29
声援!!!!!!!!!!!!!!!!!!!!!!!!!!!!
作者: rbggio    时间: 2015-10-16 15:00
灰大狼 发表于 2015-10-15 15:09
特检院的检验电梯的检验员为什么没有逮捕呢!该型号电梯的型式检验确认人员被逮捕了吗?如果他们能在型式检 ...

说的就是这样,检验人员竟然没事。主要原因为申龙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该类型产品涉及的盖板结构设计不合理,容易导致松动和翘起,安全防护措施考虑不足。这不知道怎么检验合格的。
作者: yhmj    时间: 2015-10-16 15:20
和检验人员无关,检验项目没有这一项,关键出在型式试验确认
作者: jniyz    时间: 2015-10-16 15:41
这里出车祸了,检察院的快来抓交警啊
作者: jniyz    时间: 2015-10-16 15:42
这里失火了,检察院的快来抓消防员啊
作者: xjguan    时间: 2015-10-16 18:22
悲哀啊悲哀。。。。。。。。。。。。。。。。。。。。。。
作者: xjguan    时间: 2015-10-16 18:22
心寒啊心寒。。。。。。。。。。。。。。。。。。。。。。。。。
作者: sgsxwfq    时间: 2015-10-18 14:01
质监局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是弱示群体啊,强烈要求提高待遇
作者: hzjsjdjjls    时间: 2015-10-20 08:29

我觉得追究质监人员责任是没道理的,这件事在我们系统内部引起轩然大波!监察工作没人干了!
作者: wywlccp    时间: 2015-10-20 08:49
顶层设计就没有弄明白。我们是督促企业落实他们的主体责任,设备出事了,企业就该受处理。如果监察人员被处理,岂不成了株连九族???
作者: wywlccp    时间: 2015-10-20 08:50
安监总局换了杨焕宁,他是公安部出来的,但愿他借鉴公安部的工作经验,出台一些文件,别再株连九族。
期盼中。。。。。
作者: 好东东    时间: 2015-10-20 09:14
出现责任事故,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是必要的,否则,大家都不干事了。
但是,不能无限度的追究责任,不能为了追究而追究。基层监管人员履职,只能看其是否开展了监管(应该是抽查),对发现的问题是否依法采取措施,不可能要求其面面俱到,不可能要求其像专家一样什么问题都能发现。
只要监管人员正常履了职,没有利益格局,就不应该受到处理。
作者: 榆树钱    时间: 2015-10-20 09:42
青岛大虾事件军转轮为替罪羊[抓狂]
纪委室杨主任好:
        刚得知,很多有责任的单位和个人仅仅是个警告,而无责却是记过。从了解到的信息看,发现在一定范围内,我是被处理最重的之一。难道我成了这次价格违法行为的主要责任人了吗?难道青岛应对舆情失利与我有一分毫的关系和责任吗?这个处分我是绝对不会替任何人担当的。这一点请你放心。我可以失去公职,可以失去自由,但是,我绝对不能失去清白,失去公正!
        根据价格法规定,价格管理由物价部门主管,消费者的价格维权由物价部门承担,而不是由工商局承担。在这种全国工商和物价系统不争的法律事实面前,原来自己听信你的,想为组织担当一下,毕竟无明显责任,幻想处理不会过重,为工商局忍一下无所谓。可现在看到主次不分的处理结果,我决定要坚决捍卫自己的尊严和清白,我会通过省纪委、中纪委请求帮助。
         12315并无行政编制,是市局主动作为,多想出和多做出的一个多余的、附加性便民岗位,实际上是企业性质,由劳务派遣人员组成,依据《劳动合同法》运行,而不受公务员法的规制,是一个尽力去做好而没有具体行政标准的企业性单位,外地工商基本已不再加设。我的行政职责中,并无12315工作一项法定职责。处分条例规定,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公务员不受处分。用公务员法处分一个不存在的企业,不存在的行政主体,适法严重错误!请问,处分我的法定理由是什么?在不签字不让走人的调查现场,我被迫签了字。
        我经历了你们调查取证时采用的逼诱骗蒙等种种方式,我也被迫留下了证据,很值得推敲。
        对于这个处理结果,总局省局相关领导高度重视,一致表示可以依我申请,委托专业部门专门对我的职务行为给予坚决的法律支持。
         中纪委一月两提纪委非净土,将启动‘’更大规模的清理门户行动’’,我会以一名普通党员的身份,实际上比个别纪委干部党性强百倍的标准,为中纪委此次行动呐喊助威。基层个别纪委人员,无视法律与事实,预设笔录,违反程序,权力严重失去了制度和公众的监督,失去了公平公正。我会以多年的政治敏锐性和对党无比忠诚的责任感为捍卫正义和公正,还市纪委一个清正公平的形象而奔与呼。
        此次事件,脉络高清,事实简单,民意清晰,就是市场经营业户诚信守法意识不强,物价局日常价格管理混乱,公安第一时间出警处置不力,物价出场迟缓,引发了消费者强烈不满,发至网上,政府应对舆情缺位,引起炒作。背后有着复杂的行政管理体制机制等教训和原因。就这么简单的事,与工商机关毫无关系可言。此事全国工商系统早已愤怒。我不是一个人在维权,更不是维一个人的权,我要向中纪委汇报的是发生在当下的青岛工商‘‘呼格案’’!!!!
        我个人可以替组织担当,可以替组织分忧,但绝对不替不作为担当,绝对不替胡作为担当!绝对不替纪委内鬼担当!舆情从网络上来,我将考虑适时从网络上维权,让它从哪里生,就从哪里止!
         我相信中纪委是公正的,省纪委是公正的,市纪委绝大多数执法人员是公正的!公正必在民心,正义永恒!
                       忍无可忍的石建国呈

作者: 星星的味道    时间: 2015-10-20 21:26
写得不错,很到位,真的冤呀。
作者: dtm12365    时间: 2015-10-21 09:04
有理!我来顶一下!
作者: 我很难受    时间: 2015-10-21 14:23
习惯性躺枪
作者: 勇闯天涯    时间: 2015-10-27 15:35
有没有调查结果,我们的监管人员现在怎么样了,还在里面关着吗?请在网上将近期情况及时反馈,我们也很关心,也很痛心
作者: yut689    时间: 2015-10-27 17:08
痛心呀!监察这活谁还敢干?特种设备案件查处吧,说情的比办案的人多,动不动以破坏招商引资环境论处。不查吧,自已过不去,出事了吧,领导、同事、朋友一个都没有,剩下的只有亲人在支持!多陪陪亲人,少奉承领导,多关心关心亲人,少结交朋友,多在家吃饭,少在外应酬!
作者: 夜鹰2    时间: 2015-11-2 09:33
发现贪官,纪委会不会被问责????????????????
作者: 32253990    时间: 2015-11-2 09:44
夜鹰2 发表于 2015-11-2 09:33
发现贪官,纪委会不会被问责????????????????

现在的纪委是螃蟹,横着走
作者: 勇闯天涯    时间: 2015-11-2 13:43
夜鹰2 发表于 2015-11-2 09:33
发现贪官,纪委会不会被问责????????????????

有了贪官,主管贪官的监管人员是有责任的
作者: 小楼一夜听春雨    时间: 2015-11-27 08:35
现在如何了??
作者: 勇闯天涯    时间: 2015-11-27 09:04
有知道消息的吗,现在怎么样了,我们都在关心着
作者: lin_zhihui    时间: 2016-3-31 14:59
特种设备的监管思路就有问题。
交警部门一年罚那么多款,车子上户交那么多钱,也没有见到出了重大交通事故就把交警队的人弄来理麻,人家同样是监管。
无论是特种设备还是食品安全,我们是监管的责任, 不是保证的责任,没出事时我们监管,出了事我们就处理,就像交警处理交通事故,公安处理刑事案件,我们处理质量事故,应该是这样,而不是一出是工作人员就是监管不力。
作者: jncqzj    时间: 2016-8-14 15:50
他俩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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