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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教:修改特种设备参数案例 [打印本页]

作者: JZZJ    时间: 2016-4-22 15:55
标题: 请教:修改特种设备参数案例
我们在检查中发现《特种设备目录》修订后,一些使用起重机的企业为了逃避特种设备检查,把3T以上的起重机铭牌和出厂合格证改为<3T。特别是一些生产单位为了迎合使用单位的要求帮助修改,这样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请教各位。
作者: 日月当空    时间: 2016-4-22 22:23
有证据就好定,分厂家改和使用人改了,法律上有规定。
作者: JZZJ    时间: 2016-4-27 13:45
日月当空 发表于 2016-4-22 22:23
有证据就好定,分厂家改和使用人改了,法律上有规定。

能否说得详细一点。什么法?
作者: 日月当空    时间: 2016-4-27 14:02
特种设备安全法上有。具体我也没记住,你不是熟吗
作者: hbhmggj    时间: 2016-5-13 22:35
我们这里也有这种情况,不知道如何定性

作者: zsq0511    时间: 2016-5-16 07:57
同求?

作者: hbhmggj    时间: 2016-5-17 13:16
没有同仁关注此类案件吗?
作者: mlm001    时间: 2016-5-17 17:10
厂家出厂都带有技术资料啊,核实一下是否相符就好了,使用方改动是为了逃避检验,只要查实是属于特种设备范围的,肯定是未经检验使用了,罚就是了。
作者: hbhmggj    时间: 2016-5-18 15:48
mlm001 发表于 2016-5-17 17:10
厂家出厂都带有技术资料啊,核实一下是否相符就好了,使用方改动是为了逃避检验,只要查实是属于特种设备范 ...

厂家标示2.9吨,明显有意避开特种设备目录,哪里还有什么技术资料。。。现在难度就在如何认定它是属于大吨位改小,有意躲避特种设备监管
作者: 王者归来    时间: 2016-5-19 08:49
不属于我们监管范围不好吗?何必多此一举,什么都想管可能什么都管不好……
作者: ahtj    时间: 2016-5-24 11:04
我认为,未列入特种设备目录(经国务院批准,质检总局发布的)的,不属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范围。其质量和安全的管理仍然是质监部门的职能。企业出厂的产品安全和质量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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