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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能否向举报投诉者提供案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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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八月之莲
时间:
2017-3-16 10:17
标题:
能否向举报投诉者提供案卷材料
最近有职业打假人向我们单位举报投诉,我们处理后,打假人要求我们单位向其提供案件的证据材料等执法文书,请问,我们能否向其提供。
作者:
八月之莲
时间:
2017-3-16 10:25
自己顶一下
作者:
wys801201
时间:
2017-3-16 11:13
开玩笑,案卷并不是要信息公开的内容,直接予以拒绝
作者:
jlzh
时间:
2017-3-17 09:14
告诉你结果就行了,别得寸进尺。。。
作者:
小楼一夜听春雨
时间:
2017-3-20 08:22
直接予以拒绝
作者:
xuwen70
时间:
2017-3-20 08:50
你问他还要参加案审会不
作者:
hsqtsi123
时间:
2017-3-20 09:46
本帖最后由 hsqtsi123 于 2017-3-20 14:54 编辑
执法机构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自行收集的资料不属于信息公开的范围。直接拒绝。
作者:
我就灌水
时间:
2017-3-21 09:06
个人认为,要一分为二。
行政案卷有部分内容应该属于公开范围,但不属于主动公开,应依申请公开。申请人要和公开内容有关。
属于公开的:案卷中属于处理决定部分,如责令整改、行政强制决定、处罚决定等等。
不属于公开的:案卷中属于内部文书部分,如各种审批表,案审记录,有关行政相对人隐私的证据等等。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作者:
我就灌水
时间:
2017-3-21 09:12
补充一点,申请人要和申请公开内容有厉害搞关系。
比如对举报不涉及自身利益的违法行为的举报人就需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是否为行政程序的利害相关人。一般认为,举报人并非行政案卷材料信息的利害关系人,除有权获取行政机关对举报是否立案和对举报的处理结果的信息外,并无权利申请获取案卷材料中的其他信息。
作者:
我就灌水
时间:
2017-3-21 09:17
还有,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好多省局均有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可以参考执行。
作者:
我就灌水
时间:
2017-3-21 09:20
如,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公开行政执法案件管理办法(试行)
第九条 案件公开包括以下内容:
(一)查处阶段案件的公开
1、案件名称和当事人名称、地址及企业属性;
2、案由和立案日期;
3、主办人员的执法证号;
4、登记保存、封存、扣押物品情况;
5、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二)行政处罚阶段案件的公开
1、案件名称和当事人名称、地址及企业属性;
2、主要违法事实及违反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3、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
4、行政处罚的决定;
5、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若属无主货物的案件,除载明前款第(二)项第2点、第3点外,还应对无主货物的处理决定予以公开;若属需移送其他部门办理的案件,除载明前款第(二)项第2点外,还应将案件移送其他部门的决定公开。
作者:
我就灌水
时间:
2017-3-21 09:21
《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试行)》
第五条 本局对企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相关信息,应当予以公开;对其他当事人作出如下案件范围行政处罚决定的相关信息,应当予以公开:
(一)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案件;
(二)生产国家明令淘汰产品的案件;
(三)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案件;
(四)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案件;
(五)制造、销售、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的案件;
(六)生产、销售、使用无许可证的特种设备或者翻新、销售报废的特种设备的案件;
(七)其他应当依法公开行政处罚信息的案件。
第六条公开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二)案件名称;
(三)被处罚的自然人姓名,被处罚的企业或其他组织的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四)主要违法事实;
(五)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六)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七)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和日期;
(八)依照法律、法规应当公开的行政处罚案件的其他信息。
作者:
我就灌水
时间:
2017-3-21 09:23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执法公开规定》
一、公开内容
主要公开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的依据、流程、进展、结果等信息。具体包括:
(一)执法权限。包括执法职责、权限、内设执法机构职责分工和执法人员名单及身份信息;
(二)执法依据。包括行政执法所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等规范性文件;
(三)执法程序。包括执法流程、执法制度、执法规范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规定;
(四)执法结果。包括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特别是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产品质量、特种设备安全等涉及民生的重大执法监督检查情况。
(五)救济方式。包括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享有的知情权、要求听证权、陈述申辩权等权利,以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救济途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的方式、途径及受理反馈程序;
(六)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行政执法信息。
作者:
中东
时间:
2017-3-21 15:20
可以告知处理结果,但执法材料不能提供!
作者:
jlzh
时间:
2017-3-22 09:00
依申请公开,对无利害关系人的申请也不予提供。
作者:
八月之莲
时间:
2017-3-31 11:44
谢谢各位老师的答复。
作者:
八月之莲
时间:
2017-5-3 17:14
是否可以公开具体办案人员的姓名、职务呢?
作者:
老虎大哥
时间:
2017-5-4 17:31
办案人员是代表所在单位行使执法权(公权力),不是其个人行为,应不公布办案人员姓名、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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