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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与强制性认证型式检验报告不一致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查处方案 [打印本页]

作者: qhd1965    时间: 2017-12-19 10:40
标题: 与强制性认证型式检验报告不一致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查处方案
一。调查混凝土搅拌站2年内购买使用的《公告》第269批及其以后的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型号和车牌号。
   
    1.可要求企业自行上报。

    2.也可向当地车管所调取2年内登记上牌的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型号和车牌号等新信息。

二。向工信部或认证机构函调相关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型式检验报告。

三。将型式检验报告中搅拌桶最大直径 长度 几何容量 搅动容量 等数值汇总填入记录表格。

四。搅拌站检查在用车辆:

    1.要求提供各车辆10张以上连续发货单。签字盖章。

    2.检查搅拌楼控制计算机中逐车生产记录,截屏或照相打印后签章。

    3.要求搅拌站用皮卷尺测量搅拌桶最大直径和长度,过程摄录像,照相。

    4.对车辆前 后 侧面照相。

五。将现场检查测量获得数据填入记录表。

六。比对型式检验报告数据 法规要求 实际检查测量数据 ,确认车辆一致性与合法性。

  附表《混凝土生产运输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使用的混凝土搅拌运输车与强制性认证型式检验报告一致性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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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楼一夜听春雨    时间: 2017-12-20 08:22
不知所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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