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热讯社区

标题: 询问下,强制检定免费后,工作量巨增,兄弟技术机构如何工作的? [打印本页]

作者: 进来看看打酱油    时间: 2018-4-8 17:03
标题: 询问下,强制检定免费后,工作量巨增,兄弟技术机构如何工作的?
   单位的压力表,以前是只送检几块,现在一个厂最少十几块,多的大几十。平均下来每个厂15-20左右(小县城)。血压计,以前到医院只拿几台检定,前年我去医院看高血压,就发现脑病科的血压计超期2年了。现在倒好都是上百块的送。我们局里的计量科也是人才,什么设备都给人家备案。县级所,医院里除了血压计和压力表其他都没有检定资格,对方还来句,不能检定的设备你们所里不应该给我们上报吗?还有农贸市场的交易秤也备了强制检定,只能让对方送检,实在是扛不住一个月都几百台的来申报。
作者: 小楼一夜听春雨    时间: 2018-4-9 08:15
免费的后果啊!!!
作者: xlt    时间: 2018-4-9 09:21
嘿嘿嘿,有活干,有饭吃。
作者: 日月当空    时间: 2018-4-9 10:46
交钱检定时你们不严格数量,是收了好处?现在没好处了,活多了还不是人民服务!
作者: yijijianzaoshi    时间: 2018-4-9 16:19
写的很真是,同感啊

作者: yijijianzaoshi    时间: 2018-4-9 16:20
真实写照,都有同感
作者: 日月当空    时间: 2018-4-10 12:49
目前中国这个情况是还不好改正。人还是那些人怎么办?事还是那些事。根子深!
作者: ayy    时间: 2018-4-10 22:33
本帖最后由 ayy 于 2018-4-10 22:39 编辑
嘿嘿嘿,有活干,有饭吃。


以各地基层计量技术机构的能力、人员技术水平来看,今后事业单位改革,应该力争保住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所以面对增加的送检工作量不应拒绝,而应该尽量登记备案。

因为,这是争取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最扎实有效的工作量证明。是争取同级财政人员经费、设备、技术改造、检测环境建设经费保障的基础,是我们的“本钱”。

据了解,全国很多基层县级技术机构放弃“校准”,停止CANS评审、扩项,拒绝开展经营性收入创收。努力保住强检、量值传递这些基本的计量法定职能,做好履职职责。对日益增加的强检工作量,采取放开收发,排队检测,积极解释拖延检测时限的原因,争取客户理解。甚至保重点,适当加班干,努力克服客户投诉矛盾等。

我个人认为这些所的领导和业务骨干的选择是明智的。。强检计量器具的目录肯定会缩小和减少,但即使大家重新上街到集贸市场“个体商贩的贸易结算用衡器”,也不要为了多发几个奖金,继续开展经营性收入创收。。。宁肯饿着,也不要去抢人家“市场”上的校准活。

以市县两级计量技术机构长期的水平、能力和体制机制看,放到开放、竞争的计量校准市场中生存,我们多数都会死的很难看。。

还是挣扎着,苦等挤上明年事业单位大改革这个决定我们生死命运的时刻,争取挤上公益一类、全额保障这趟车,,今后立足于老老实实检衡器、加油机、出租车计价器、电能表、水表、煤气表等这些基本的民生器具吧。保存地方计量标准,搞好量值传递这是市场不能调节和配置资源的
作者: ayy    时间: 2018-4-10 22:43
本帖最后由 ayy 于 2018-4-10 22:45 编辑
  1. [b]人还是那些人怎么办?事还是那些事。[/b]
复制代码


能干多少干多少,,反正不能让计量所的检定员累死吧??

别揽事,也别自己找人。。。编制之外自己安排人员是今后最大的包袱,人力成本在逐年增加

根子深!
也没什么根子,,只要领导少点私心,立党为公,多点为老职工考虑的心就够了
作者: ayy    时间: 2018-4-10 22:48

免费的后果啊!!!


免费检定,标志着量值传递、强制检定完全属于社会公益性、法制性职能,对于计量检定技术机构来说,不是坏事,是逃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的救命的稻草。。
作者: ayy    时间: 2018-4-10 22:57
本帖最后由 ayy 于 2018-4-10 23:00 编辑
还有农贸市场的交易秤也备了强制检定,只能让对方送检,实在是扛不住一个月都几百台的来申报。


武汉计量所,从2015年10月开始就根据省委书记的要求,不再向企业收任何计量行政事业收费了,政策执行几年来,该所争取到了市财政业务运行、人员经费保障。

他们所收发室一个原则,不看县区行政机构的什么备案登记,,,只根据企业、客户的主动声明为依据,判断是不是属于强检范围,凡是企业声明的,全部受理,免费检测。。。。送检量积累较多,一律排队,按照先来后到顺序安排检测,将预计的排班待检的信息及时通知客户。透明公开。

等得了,你就排队。等不了,你就自己想办法。。先来后到、按照排队顺序检测,尽量多检。但超出能力的只能能检多少检多少。。。企业、客户和社会、上级领导也能理解

几年来,武汉所事业发展,职工工作量增加了一些,但社会评价不错
作者: ayy    时间: 2018-4-11 10:30
本帖最后由 ayy 于 2018-4-11 12:00 编辑

强检计量器具备案登记制度,是早在80年代国家质检局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1987年5月的备案、登记等等这些没有任何行政许可依据,凭借政府主管部门主观意志,强加给企业和社会的“束缚企业、给基层添乱、紧箍咒式的义务”老套路,放到“放管服”的今天,已经老掉牙,不符合中央放管服精神。

但一些省局计量部门,仍然唱老曲、念老调,仍然不顾计量技术服务和法制管理变革的新要求,继续不知这一工作。。。武汉所,让企业主动承诺、声明的方式,避免了计量技术机构与行政监管部门之间的扯皮,创新并处理好了企业送检的责任,又让企业声明,企业自己承担主体责任,对自己诚信负责。。这样企业满意、政府满意。
作者: jlbc110    时间: 2018-4-11 13:59
好坏管理办法是行行政法规。没别不把行政法规当回事,出事,法説话。武汉所做法提倡,但别违规违法。
作者: jlbc110    时间: 2018-4-11 14:01
建议市场总局废了管理办法,张局一定支持
作者: 我就灌水    时间: 2018-4-11 16:11
ayy 发表于 2018-4-10 22:57
武汉计量所,从2015年10月开始就根据省委书记的要求,不再向企业收任何计量行政事业收费了,政策执行几 ...

这个办法好
作者: ayy    时间: 2018-4-11 18:49
好坏管理办法是行行政法规。没别不把行政法规当回事,出事,法説话。


计量法修改了几次了??刚废除的条文看了吗???要这么多许可干什么??
集贸市场的电子秤都管不好。。要这么多许可干什么?行政权力应该大大滴减少。

中国改革开放40年的成就,就是与时俱进,不断改革,变什么都管,为少管、不管、只管关键重点。变管得多,为管的少
作者: 山泉    时间: 2018-4-12 09:08
计量工作的春天到了。原质监总局一直在强调有为才有位,一二十年了始终不得要领,今天干跨了,才得出了这个结论,只要不收费,质监事业还是大有可为的!可惜啊,可惜。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们继续努力吧。
作者: 进来看看打酱油    时间: 2018-4-20 09:18
日月当空 发表于 2018-4-9 10:46
交钱检定时你们不严格数量,是收了好处?现在没好处了,活多了还不是人民服务!

检验所什么时候有执法权?收费的时候人家就是不来检定,你能如何?局里的稽查啥都不管
作者: 日月当空    时间: 2018-4-20 17:46
进来看看打酱油 发表于 2018-4-20 09:18
检验所什么时候有执法权?收费的时候人家就是不来检定,你能如何?局里的稽查啥都不管

我们这还一样,管理什么,还更乱,不管还说不定好些!
作者: w123j123    时间: 2018-4-23 14:49
收费的时候个个争得要检。现在免费了个个放弃标准校验,搞得企业压力表啊什么的都没地方送检。人为造成超期未检增加安全隐患,还有何脸面去说质量安全。我们当地特种设备全部收归省里,原来强行增加压力表校验限速器校验等项目,现在发现免费后放弃标准校准,说压力表是计量所的事情不管特检管(省局意思)。全他妈的要钱不要脸
作者: sunzhevg    时间: 2018-7-11 11:24
现在有些企业将计量器具互相借用,国家实行免费检定后,几个企业将同一台计量器具分次送检,只为取证。计量所也没有办法,只能给多次检定,并给同一台计量器具发多个检定证书。
作者: 天堂--天堂    时间: 2018-9-21 16:23
sunzhevg 发表于 2018-7-11 11:24
现在有些企业将计量器具互相借用,国家实行免费检定后,几个企业将同一台计量器具分次送检,只为取证。计量 ...

每台器具不得有编号吗?
作者: 席龙    时间: 2019-1-3 10:30
  我们是甘肃省嘉峪关市的,去年免征检定费用后,我们市上又下发文件出台政策,实行涉企零收费,我们不管强检、非强检,还是校准都免费。只要本行政区域的企事业单位、个体申请,都必须受理。去年全年下来工作量是以前三年平均量的1.4倍,今年又是2017年的1.8倍。检定数量的每年大幅增加,导致工作时效性有些跟不上。
  根据去年检定情况,对部分大企业计量器具进行了检定周期集中统筹,较去年有所好转,但仍有部分企业反复送检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对在用计量器具多次重复申请检定的情况。这些情况严重增加了我们的工作量。

作者: 雨过    时间: 2019-1-3 10:49
态度更差了,程序更多了,时间更长了,企业都告到人大了




欢迎光临 质量热讯社区 (http://bbs.cnqol.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