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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总局】特种设备双随机检查抽查比例不设上限,属于“重点检查事项” [打印本页]

作者: mylongmarch    时间: 2019-11-22 11:39
标题: 【总局】特种设备双随机检查抽查比例不设上限,属于“重点检查事项”
【标题】特种设备双随机检查
【内容】尊敬的局领导:您好!
现在在市场监督管理过程中开展的双随机检查与特种设备按照《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进行的年度检查有什么区别?开展了特种设备现场监督检查也必须要实施双随机吗?再有如果实施了双随机还继续开展年度检查吗?2020年快到了,对于基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下一步应该怎么做?请领导在百忙中给予明示!
【回复】特种设备涉及安全、质量、公共利益,按照国务院相关文件要求,属于“重点检查事项”,抽查比例不设上限。制定年度检查计划时,特种设备日常监督检查中的重点监督检查对象要全部纳入检查,除此以外的检查对象,按照“双随机”检查要求确定。
回复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时间:2019-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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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晓    时间: 2019-11-25 15:49
有没有正式文件
作者: mylongmarch    时间: 2019-12-25 14:47
王晓 发表于 2019-11-25 15:49
有没有正式文件

总局网站留言回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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